省交警总队提醒:甘肃境内对运输危险品车辆实施夜间限时通行

04.09.2014  17:06

四川在线消息 (卢学民 四川日报记者 李丹)9月4日,省交警总队发布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提示。从即日起,甘肃省实施高速公路和国道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零时至5时禁止通行的规定,省交警总队提醒将要通行甘肃省境内的运输企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遵守限时通行规定。

据悉,甘肃省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具体规定包括,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省内京藏(G6)、青兰(G22)、连霍(G30)、兰海(G75)、福银(G70)、定武(G2012)、金武(G3017)、营兰(S1)、康临(S2)、陇渭(S14)、金永(S17)等高速公路和京拉线(G109)、银陕线(G211)、兰渝线(G212)、兰磨线(G213)、红格线(G215)、西张线(G227)、荣兰线(G309)、连天线(G310)、沪霍线(G312)、福兰线(G316)等国道上通行。

危险品运输企业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对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不得发车,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同时,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在居民区(村庄)、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和公众集聚的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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