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公告(第二批)

08.11.2017  00:23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25号)要求,我厅对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2016年度检查。现对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予以公告。

序号

基 金 会 名 称

社会信用代码

年检结论

1

四川省治理荒漠化基金会

53510000054142389F

合格

2

四川省高德公益慈善基金会

53510000MJQ0718764

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