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公告(第二批)
08.11.2017 00:23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基金会2016年度报告和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民函[2017]25号)要求,我厅对在四川省民政厅登记的、在2016年12月31日前未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实施2016年度检查。现对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结论(第二批)予以公告。
序号 | 基 金 会 名 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年检结论 |
1 | 四川省治理荒漠化基金会 | 53510000054142389F | 合格 |
2 | 四川省高德公益慈善基金会 | 53510000MJQ0718764 | 不合格 |
本文来源: 民政厅
08.11.2017 00:23
故
事
四川省民政厅基金会2016年度检查公告(第三批)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有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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