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绩效考核的通知
川水函〔2015〕693号
各市(州)水务局:
按照《四川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开展2013-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竞赛评比工作的通知》(川府农建指〔2015〕1号)要求,我厅将开展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绩效考核,并根据2013-2015年三个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开展“李冰杯”竞赛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绩效考核采取量化考核方式,在市(州)自查的基础上,从组织措施、宣传示范、工程建设管理与改革、工程效益和资金投入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见附件1)。各地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总结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取得的好经验、好作法。
二、上报要求
(一)各地上报资料包括:年度自查报告,考核报表(详见附件2、3、4)。其中报表数据填报的起止时段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报表内容要真实可信,其中市、县财政投入和完成效益指标要与各地上报的同时段进度报表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上报资料力求内容翔实,装订简洁,厉行节约。
(二)上报时间及方式。各地请于9月3日前,将上报资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一律通过邮寄和电子邮箱报送至省水利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办公室。
(三)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委廉洁自律相关要求,确保考核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对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的市(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三、联系方式
电话:(028)86631210、86278213(传真)
通讯地址:成都市斌升街17号,邮编:610015
电子邮件地址: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2.四川省 市(州)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绩效考核填报表一
3.四川省 市(州)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绩效考核填报表二
4.四川省 市(州)2015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项目)绩效考核填报表三
四川省水利厅
2015年5月21日
发布者: 信息中心 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