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退休人员养老金

19.01.2016  17:16
  1月19日召开的全省人社工作会议透露,今年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强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

  十二五期间,我省已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待后月人均养老金达1828元,比“十一五”期末增长60.9%,平均每年增加138.4元。今年还将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加强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已是第12次连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是并轨后的第一次同步调整。

  此外,我省还将稳慎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一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在高校院所探索建立人才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落实人民警察工资待遇调整政策,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完善特殊岗位津贴政策,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今年将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这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近期每两年调整一次基本工资标准决定的首次调整,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实现工资正常调整具有重要意义。今年还将重点推动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要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及数据信息分析发布工作,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政策。要以非公企业为重点,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按照人社部的要求,在一段时间内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的时间,改为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调整幅度原则上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记者 刘春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