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底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

01.03.2017  18:04
  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2月28日在成都市温江区召开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明确,将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除雅安、阿坝、甘孜、凉山所辖县市区外,全省127个县市区今年启动,2018年底基本完成,其余56个县市区2018年启动,2019年底基本完成。
  会议指出,要突出抓好清产核资、科学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协调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等6项重点工作。清产核资范围是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及现金、债权债务等,应清尽清、不留死角。要按“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参照《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做好成员身份确认。在有经营性资产的村,扎实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今年底1/3以上县启动试点,到2021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现阶段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组织登记证书,登记为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建立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治理结构。要通过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村服务业、物业经济、合作经营等方式,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路径。
  会议强调,要把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增收作为检验改革成败的标准。不能把集体经济改弱了、改小了、改垮了;不能把农民财产权利改虚了、改少了、改没了。既防止外部资本侵占,又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改革涉及重大事项都要让农民自己做主。条件成熟的率先推进,不成熟的可梯次推进。
  省委常委、农工委主任曲木史哈出席会议并讲话。副省长王铭晖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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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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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