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 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07.07.2015 23:52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全省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进一步健全学习组织制度、集体研讨制度、个人自学制度、专题调研制度、带头讲学制度等多项制度体系,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要集中一定时间进行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年不少于12天。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为提高学习质量、促进学习深入奠定坚实基础。党委(党组)中心组成每年到基层调研不少于60天。
《意见》明确,要不断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方式方法,坚持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把集体研讨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鼓励民主讨论、思想碰撞;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更好地把集体研讨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努力在提高学习质量和效果上下功夫。坚持自主学习与开门学习相结合。把开门学习作为提高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效果的重要途径,积极鼓励自主学习;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形式,邀请领导、专家作辅导报告,大胆探索开门学习的形式、举措和办法。坚持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相结合。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全过程,围绕事关发展大局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深入基层、问计于民,努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坚持传统学习与网络学习相结合。继续运用行之有效的传统学习方法,创新新媒体下学习方式,推动四川省党委(党组)中心组网络学习平台成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交流的重要渠道,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知网学网用网能力。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抓好分类指导和督促落实,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成果。
本文来源: 中小企业局
07.07.2015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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