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基层老年协会经过30年的发展壮大,已经在全省城镇社区、农村地区落地生根、茁壮成长,初成网络。四川省老龄办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2014〕8号)“……培育农村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要求,启动了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工作并确定了金堂县三星镇天灯村老年协会、兴文县古宋镇龙神社区老年协会等90个试点工作成绩突出、居家养老服务效果明显的协会为省级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并予以资金支持。
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级老龄办把试点工作作为2014年老龄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认真研究,积极部署,狠抓落实。 一是党政重视。 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和支持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纳入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通盘考虑,统筹安排。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动帮助市老龄办协调民政、财政、发改委等老龄委成员单位,明确由市老龄办负责指导协调,要求财政按每个试点的村(社区)为老服务经费3万元的标准拨付专项资金共计300万元。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安排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把基层老年人协会建设纳入创新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内容。 二是制定方案。 各市(州)老龄办结合本地老年协会实际情况,客观、合理、适度地制定试点工作方案。乐山、达州、绵阳等地的老龄办印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基层老年协会服务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和形式,引导开展试点工作。 三是保障经费。 省老龄办积极协调民政厅、财政厅,争取试点工作经费,经过多方努力,从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争取到330万元专门用于试点工作,并已下拨到市(州)。各级老龄办也积极争取试点工作配套资金,切实做好试点工作的经费保障。达州市老龄办协调市民政局,从市级福彩公益金安排50万元试点工作经费,对通过检查验收的试点协会按照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助。新津县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将农村空巢老人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委托老年协会等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养老服务。
(二)创新服务模式。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摸索符合适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老年协会服务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模式。 一是协议养老。 兴文县摸索出三方协议养老模式。村委会与老年协会签订委托关爱农村空巢老人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责任,明确定位村委会服务农村空巢老人的主体责任和老年协会承担具体实施。老年协会与农村空巢老人签订关爱服务协议,约定由协会选派服务员提供代购、代缴、陪诊、家政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空巢老人有考勤评价、更换服务员的权利。通过三方协议,理顺了村委会、老年协会、农村空巢老人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民事法律关系,找准了各自的角色。 二是巡访养老。 金堂县建立助老寻访制度,老年协会选择低龄、身体健康、乐于奉献的会员担任巡访员,每周对农村空巢老人开展1-2次巡访,及时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他们的难题。协会还印制和发放空巢老人助老卡,公开巡访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和所负责的区域。如土桥镇朝阳社区巡访员及时发现一名空巢老人突患重病,亟需抢救,巡防员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迅速电话通知老人远在外地务工的子女。经过抢救,老人脱离生命危险,并逐渐康复。通过巡访制度,确实能够解决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燃眉之急,效果十分明显。 三是互助养老。 广元市昭化区推广互助养老模式,该区沙坝乡老年协会率先启动“十户联防”互助养老工作,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将农村空巢老人与相邻的9户村民组成群组,并联合当地移动公司,开通电话群组呼叫功能,老人有紧急需求时,用移动手机拨打“5573995”,移动通讯系统平台就自动转移呼叫群组其他成员,使空巢老人能够得到组员高效、便捷、及时的服务。双流县老年协会还发动组织会员和热心志愿者与农村空巢老人结对养老、结伴养老、抱团养老、认领养老,为社会为老服务组织、志愿组织提供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的工作平台。
(三)扩展基层老年协会养老服务功能。通过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扩展了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农村空巢老人及家庭的生产生活从中得到有效、及时、便捷的各种服务。 一是居家养老信息收集交换。 村(居)工作人员少、事务多,主要面对党建、维稳、经济建设等工作,缺少人力精力收集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的基础信息。老年协会群众根基厚、老年协会负责同志大多担任过村组干部,熟悉群众工作,能够胜任空巢老人基础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如遂宁市通过基层老年协会建立农村空巢老人信息平台。老年协会还对他们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经济状况和需求状况进行调查,建立了农村空巢老人基本信息数据库和服务需求档案,并对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组织实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 我省基层老年协会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已在农村地区树立了品牌效应,深受当地基层党政组织、村委会和群众的信赖。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经商、办企业逐年增多,客观上加剧了农村人口的老龄化。在农村留守人员中,农村空巢老人问题日益突出,这给农村老年人的赡养、照料、精神慰藉等带来了许多问题。针对这种状况,很多地方在规范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基础上,对建立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积极探索,到目前,一大批“老年人老年协会+居家养老”的体制机制已基本形成,并初见成效。许多基层老年协会将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老人、高龄老人作为重点服务对象,组织低龄、健康的老人与高龄、失能老人或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老人结对帮扶,给予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试点工作开展期间,各地老年协会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关爱农村空巢老人活动,通过结对养老、日间照料、邻里互助、助老巡防等工作方法,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在生产生活中亟需解决的助农、助医、助洁、代购、缴费等需求。 三是参与维护合法权益。 基层老年协会是老年人的组织,是老年人自己的家。协会积极宣传《老年法》,宣传老龄政策,监督各项惠老政策的落实,开展各种尊老敬老活动,引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协调家庭纠纷,化解家庭矛盾,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隆昌县龙市镇老年协会制定规范的一式两联的赡养老年人保证书,督促子女与老年人签订,并留存保管,监督履行。至今,该镇未发生一件赡养纠纷。 四是满足精神文化养老需要。 各地基层老年协会通过开设兴趣班、学习班、文体比赛等多种形式,利用农村远程教育、老年学校(分校)等宣传教育阵地和资源,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泸县得胜镇接官坝村老年协会按月制定学习活动安排表,并上墙粘贴公示,定期邀请村组干部、乡村医生、教师等专业人士开展涉老政策法规、健康保健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五是搭建居家养老服务平台。 基层老年协会架起桥梁将农村空巢老人与政务、银行、保险、物流等涉老服务部门联系起来,让双方能够便捷、高效、及时地买卖涉老产品和社会服务。新津县农村老年协会动员空巢老人及其家属每年出资100元购买中国人寿保险新津支公司“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产品,并提供代办代缴,既为亟需购买保险产品的农村空巢老人免去了出门办理购买手续的过程,又为保险公司优质涉老保险产品起到了推广推销作用。
(四)创新农村社会治理工作。当前,农村空巢老人数量日益庞大,他们处于社会边缘,如何关爱这一群体,成为摆在党委、政府的一道难题。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基层老年协会作为为数不多的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老年群众中“说得起话、办得成事、管得住人”,能够增强农村治理力度。 一是参与维护社会和谐。 基层老年协会根植于民间,能够搭建党政部门、村两委和农村老年人及其家庭沟通交流的桥梁,可以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政策得以及时落实,可以把老年人的建议和呼声及时反映到党政有关部门,也可以在第一时间使部分老年人与党政之间出现的矛盾或误解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得以化解。宜宾、甘孜等地的基层老年协会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村两委解决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方面遇到的困难,特别是“钉子户”等棘手问题。如翠屏区牟坪镇一过境重大项目工程,个别农村空巢老人及其家庭认为赔偿标准过低,拒绝签订有关协议,导致工程项目停工。当地党委、政府和村组干部多次做其思想工作,问题还是未得到解决。该镇老年协会“临危受命”,经过耐心解释,疏导情绪,最终促成难题的圆满解决,工程得以如期推进。 二是调解家庭邻里纠纷。 基层老年协会早已融入到农村老年人的生产生活中,对于调解家庭邻里纠纷有着天然优势,家庭邻里的日常纠纷都愿意寻求协会的帮助,协会也十分乐意充当“村民调解员”,主持调解,促成和解。2011年,珙县巡场镇汾洞村遭遇旱灾,全村缺乏生活用水,个别村民因抢水而发生多次争执,并转变成打斗。该村老年协会主动介入,进行劝导,并及时报警,防止了事态的恶化。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 基层老年协会通过开展入户关爱、召开会议、印发会刊简报等多种形式,向农村空巢老人广泛宣传讲解政策法律,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意识,帮助提高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歪理邪说、邪教组织、“黄赌毒”的能力。如隆昌县龙市镇老年协会每月定期组织会员学习涉老法律法规,并结合山东省招远市“全能教”邪教人员张立冬等人故意杀人案等时事新闻,及时帮助农村老年人正确认识和区分宗教和邪教。 四是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四川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大量的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留守儿童数量也随之增多。为了引导他们健康成长,基层老年协会主动融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通过家访、假期日间托管、义务补习等形式,开展了多项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帮扶活动。宜宾市江安镇小坝河中村老年协会组织会员与留守儿童结对子,鼓励相互之间多“串门”、多来往,部分会员甚至将困难家庭的留守儿童接回家中照顾。荣县、彭州等地的基层老年协会还建立网吧监督小组,协助职能部门巡查网吧,防止儿童进入网吧。
近年来,四川省通过采取开展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年工作,实施创建示范性基层老年协会工作,启动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等具体措施,有效推动了全省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协会数量有了很大提升,协会服务农村老年人养老需求的功能不断扩展。根据全国老龄办《全国基层老年协会数量和增长状况分析》(《老龄工作通报》2014年第8期)显示,2010年以来,在2年半的时间里,四川省老年协会建设增速迅猛,接近10000个。截至2013年6月,全省基层老年协会数量达30755个,绝对数位列全国第4位。据2014年底统计,全省基层老年协会数量已增至32694个。其中,城市社区老年协会5081个,农村行政村老年协会27613个。同比2013年,分别新增513个、3435个,建会率也分别提高至84.32%、59.41%。
(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