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两个着力”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21.10.2015  09:48

近日,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关于推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广农质安办〔2015〕5号),确立了全市乡镇“一图、二书、三员、四定、八项制度”和村级“四个一”(即一个人、一间房、一组设备、一套制度)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内容和要求,着力加强乡镇和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履行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全面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效能,扎实做好农产品产地准出工作。

(一)着力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一图(制定产业分布图,明确乡镇、村监管重点区域)、二书(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三员(监管员、协管员(村防员)和检测员,乡镇配备监管员,村配备协管员,乡镇和产业重点村检测室配备检测员)、四定(定职责、定区域、定任务、定考核)、八项制度(组织实施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考核、教育培训、公开承诺、巡查、检测检疫、产地准出管理、追溯管理、应急处理等制度)”监管规范,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二)着力加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 各县区要按照“一个人(每个村聘任一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原则上由村委会聘请村级动物防疫员担任)、一间房(在村委会办公等场所固定一间房子并挂牌)、一组设备(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设备和完善检测设施及数据处理上报设备)、一套制度(组织实施好巡查记录报告制度、检测监管准出制度和宣传协助执法制度等三项制度)”监管规范,推进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