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发出通知要求:结合实际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03.2014  19:52

              近日,学校制定和发布了《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校各级党员组织、各单位、全校师生员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组织实施,加强督促落实,注重示范引领与实践养成相统一,注重组织保障与制度规范相衔接,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师生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和精神世界。

              《意见》指出,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党组织生活、教职工政治学习、干部培训等学习教育活动内容,进一步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强化敬业精神和诚信意识;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校园文化建设,实施大学生“博雅”工程、“导航”工程、“强基”工程、“创业”工程、“博爱”工程,开展好一年一度的大学生艺术节、科技文化节及其他各种社团活动,陶冶师生情操;要充分利用学校科研资源,加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研究。

              《意见》要求,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的全过程,纳入学校工作的总体规划。一方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层面的要求,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接到教师队伍建设全过程,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大力推进师德建设,加强教学督查,完善师德档案,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大力提高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技能,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程,大力提高青年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另一方面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公民个人层面的要求,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对接到学生成长成才的全过程,不断深化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渗透到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中,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贫困生能力提升工程,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提升计划、学生工作队伍素质提升计划等。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活动。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结合起来,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在师生中广泛开展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和“重德、博学、务实、尚美”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多位一体的育人平台,不断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形成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的有效形式和长效机制,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结合实际,拓宽载体,形成党员、干部的引领示范,师生员工人人参与、人人实践的生动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