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社科联关于申报2017年四川省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的通知
各市(州)社科联,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社科联:
根据省委组织部、教育厅、科技厅、民政厅、省国资委、团省委《关于实施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川组通〔2015〕66号)精神以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7年四川省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组办〔2017〕16号)的要求,为加强对优秀专业人才的理论武装,着力培养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现就做好2017年四川省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省遴选50名左右具有领导特质和政治潜能的优秀专业人才,以4年为一个周期,通过理论学习研修、社会实践锻炼、促进交流合作、加强培养使用等方式进行持续、有针对性的培养,使之成为具有坚定政治信念、现代管理素质和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优秀管理人才,为我省未来发展发现、培养和储备一批优秀人才。
二、申报条件
培养对象主要从具有中国国籍的在川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大型企业或社会组织中的优秀专业人才中遴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忠于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发展潜力大;
(二)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术开发、行政管理、市场推广、公益慈善服务等工作,有较大社会影响力和发展潜力;
(三)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在本单位、本组织、本系统青年群体中有一定影响力;
(四)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对特别优秀的专业人才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专业人才,可在学历、职务、年龄上适当放宽。
三、推荐程序
(一)初步推荐。请各单位依照申报条件推荐人选报省社科联,经省社科联汇总审核后,按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初步人选报省人才办。
(二)综合评估。省人才办将组织有关方面对推荐人选名单进行综合评估论证后,提出推荐人选建议名单。
(三)审批确定。推荐人选建议名单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培养对象名单。
四、申报材料
1. 《“青马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申报表》须经本人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 市(州)社科联、学会、高校社科联出具推荐意见的函(盖章)。
请于7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省社科联学会学术部(成都市青羊区大石西路科联街19号)。
联 系 人:黄励莉
联系电话:028-64236095
附件: “青马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四川省社科联
2017年7月12日
附件: “青马工程”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网站编辑:黄励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