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人才留住人才
——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
我省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大力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意见》,在大学毕业生和科技人才队伍中引起巨大反响(本报8月6日曾报道)。《意见》到底有何深意?目标是什么?有哪些“真金白银”的政策激励?还有何制度保障?记者就此采访了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力争每年促进1万名大学生在川创新创业
问:这次我省对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很大,出台这一政策有何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要在科技创新方面走在世界前列,必须在创新实践中发现人才、在创新活动中培育人才、在创新事业中凝聚人才,必须大力培养造就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创新型科技人才”。当前,我省正处于由要素驱动为主向以创新驱动为主转变的关键阶段,要抢占未来经济科技发展先机,根本在人才支撑。
从我省来看,目前我省每年高校应届毕业生30多万人,其中硕士研究生2万多人,博士研究生2000多人;科技活动人员33.1万人,其中研发人员10.3万人。留住、用好这支庞大的人才队伍,切实把高校、科研院所科教优势转化为人才竞争优势、科技创新优势和经济发展优势,是我省提升区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四川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
目前,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在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方面已出台相关政策。我省迫切需要出台更加系统、更有分量的政策举措,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力争每年促进1万名高素质、有竞争力的大学生在川创新创业,全省大学生创业率将由目前的1.3%提高到3.3%左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把我省潜在的科教优势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四川未来发展培养人才、赢得人才、留住人才。
力争三年时间实现“四个所有”
问: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具体的发展目标和愿景是什么?
答: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意见》提出要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为主线,力争用3年时间,初步构建起促进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教育培训、平台创建、扶持服务“三大体系”,实现“四个所有”的目标,形成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充分涌流、科技创新企业蓬勃生长、人才推动发展活力竞相迸发的生动局面。
可以说,“四个所有”既是目标规划,也是工作重点。当前,首先要大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高校要发挥主导作用,竭尽所能地为学生提供“有专门场地、有经费保障、有创业导师、有专职人员、有工作机制”的俱乐部。鼓励高校根据各院系学科特点、专业优势和学生的创业兴趣志向,建立各具特色的专业俱乐部,构建各专业俱乐部之间资源整合、相融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品牌。其次,要大力支持重点园区建立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园。主要以“51025”重点产业园区为主要依托,加快建设一批创新创业园(孵化基地),采取校地、园区、校企合作等多种模式,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提供扩张平台,形成“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化基地”的孵化培育体系。
俱乐部和创业园不是简单的大学生“集合体”,而是一个开放的共建共享平台,要积极引导各类企业、银行和风投机构参与进来,为大学生提供信息咨询、项目推介、供需对接、项目孵化等服务,让创新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
构建完整政策链为创新创业松绑
问:创新创业是许多大学生和科技人才的梦想和追求,我省有哪些激励政策能激发他们勇于创新、追梦圆梦?
答:创新创业、圆梦青春,是不少怀揣梦想的大学生和科技人才的选择和追求。《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特别是创业之初的困惑和难题,构建了扶持创新创业的完整政策链,注重从学科改革、学分激励、培训辅导、成果转化、孵化平台、产业生成等方面提供全程政策扶持。
在学科建设和学分管理方面,提出要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把创新创业教育和职业发展指导纳入大学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
在创业培训辅导方面,提出完善以创业导师制为重点的辅导培训制度,广泛吸纳高校优秀教师、科技人才、创新创业领军人物等业界精英担任导师,鼓励“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入选者等高端人才在高校、园区兼职,带领大学生创业。
在支持成果转化和孵化平台建设方面,提出给予一定资金补助,并出台支持科技人员获得成果转化收益的利好政策。
在产业生成方面,重点突出金融创新、税费减免、配套服务的支持促进作用,提出要协调引导金融机构为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量身定做的特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社会公益基金-风险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的全程融资扶持机制;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学生创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切实降低创业成本;要开设四川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网,推进信息统计、项目推介、政策发布和绩效评估一体化,为大学生和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政务服务以及研发平台服务。(记者 周前进 安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