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地下管线力争一次敷设到位 成自绵南先试点
到2015年底,设市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
到2020年,全省城镇基本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
到2025年,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
本报讯(记者 熊筱伟)9月1日,省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城镇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到2015年底,全省设市城市完成地下管线普查;到2020年,全省城镇基本完成地下老旧管网改造工作;到2025年,全省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
在城镇地下管线情况方面,《意见》要求“彻底掌握”——不仅包括规模、位置、运行年限等基础信息,还包括地下管线结构性隐患和危险源。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时更新其数据,实现对城镇地下管线现状的快速查询和综合分析。
在规划建设方面,设市城市在2015年底前、县级城市和试点镇在2016年底前完成规划区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地下管线工程未经规划核实或核实不符合规划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城镇地下管线建设要力争一次敷设到位,并适当预留其他管线位置。
我省将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今年年底前,成都、自贡、绵阳、南充将先期启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建成综合管廊的区域,不得为已在管廊中预留相关位置的管线再另行安排管线位置。
微解读
省住建厅城建处负责人:
建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防“马路拉链”
记者:如何避免出现道路被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现象?
陈福均 (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处长):我省正在建立市政道路施工掘路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道路挖掘数量和规模。
同时,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助于解决问题——将原本各自单独埋设的各类市政管线,集中放置在一条隧道里。虽首次投入较大但维护方便、有效避免重复开挖。在2017年底前,我省将推动有条件的设市城市启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
记者:资金有限,是过去地下管线建设滞后的原因之一。此次建设将如何确保资金投入?
陈福均:《意见》明确要求,市、县各级政府要将城镇地下管线相关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目前,省住建厅正在争取省级财政资金补助。
地下管线建设,对市场而言并非“无利可图”。我们鼓励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等参与城镇地下管线投资和建设,将试点开展PPP模式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同时,鼓励外资、民营资本等发起设立以投资城镇地下管线为主的产业投资基金。
记者:正在建设中的城镇地下管线体系,如何避免被“野蛮施工”损害?
陈福均:我省将强化地下管线建设的基本程序。工程开工前,要依法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严禁在情况不明时盲目进行地面开挖作业。
链接
城市地下管线,是指保障城市运行的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管线及其附属设施。2013年,全省城市建成区供水管道、排水管道密度分别为12.07公里/平方公里、9.48公里/平方公里,分别较全国平均水平低1.44公里/平方公里、0.23公里/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