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设置“梅花桩”,给谁“添堵”?

02.09.2014  19:44

张垚

前不久,北海市银海区城管局针对露天烧烤摊引发的投诉不断,展开集中整治摊点乱摆乱卖的专项行动。设置“梅花桩”,正是该局治理露天烧烤的“奇招”。一时间,城管设置梅花桩整治摊点乱摆的“奇招”成为网络热议的话题。毫无意外,面对如此“奇招”,网络舆论又呈现出“一边倒”态势,再次将城市管理部门推向风口浪尖。我们不禁想问,如此局面的产生,到底是社会民众对城管的强烈偏见导致的必然结果,还是管理部门屡出“愚政”自酿的苦果?事实证明,后者更为显现。

应该说,游商小贩作为社会元素之一自始至终参与了社会历史的发展。从某种角度而言,它的出现活跃了社会经济,助推了社会发展,解决了社会民生。对于出生于20世纪90年代的城管而言,根治这一群体带来的城市管理难题略显乏术。眼神执法、举牌执法、围观执法、美女执法、鲜花执法等等,更多只是图一时之快,成绩却是寥寥。

面对屡禁不止的乱设烧烤摊点,设置“梅花桩”或许是当地城管部门的无奈之举,且不说此举对城市环境本身造成的伤害,仅成效一说又何以显现?是城市乱摆的烧烤摊点从此销声敛迹,还是烧烤摊点避开“梅花桩”在其他地方破土而出?结果是显而易见的。无独有偶,曾有网络爆料,某地天桥底现水泥锥,疑为解决流浪汉管理难题,却落得“美化了市容,锥痛了人心”的下场,与北海设置“梅花桩”如出一辙,直指城市管理困境。一边是城市市容秩序,一边是社会民生需求,在高呼“走群众路线”的今天,作为“夹心饼干”的城市管理部门究竟该何去何从?笔者认为,任何政策的制定,不光要“掷地有声”,更需要落地生根!城管与游商小贩互称“天敌”,究其原因,无非是地方政府对市容秩序的要求和游商小贩们对现实生活的需求。城管部门按规章制度开展市容秩序管理无可厚非,游商小贩们为生活四处游走亦无可非议,但如何在保证市容秩序和保障民生需求二者之间找一个平衡点,这就是城管部门需要做的事。

2014年2月,成都市城管部门在这方面便做出了积极探索。“背街小巷可定点定时摆摊”,据了解,成都市城管部门根据不同的道路类型将街道划分为严禁、严控、规范三类区域,分别对应主街干道、中小街道和背街小巷。在严禁区域坚决不允许出摊占道等一切违反市容秩序相关管理的行为,在严控区域严格控制出摊占道等行为,在规范区域设置符合市容秩序管理要求的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一定数量的摊点。

当然,分类分区管理不一定适合所有地方,但从一味封堵到多方疏导转变的工作思路值得大家借鉴。游商小贩问题不仅是管理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并非凭城管部门一己之力能够根治,更要各级各部门综合施政、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完善市场规划建设、构建救助保障体系、设置游商疏导区域、实施街区分类管理等等,也许不失为一计良策。如果说城管设置的是整治摊点乱摆“梅花桩”,倒不如说竖起的是政府与群众的藩篱!当然,过于纠结事件本身的错与对似乎略显狭隘,希望管理部门在经历多次“梅花桩”碰壁后能有所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