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城管局“四种形态”推进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化

14.04.2016  16:35
  本网讯  近日,乐山市城管局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抓常,让全局党员干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廉政风控关口前移,推进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化。据了解,2015年以来,该局驻局纪检组共约谈相关党员干部50余人。
  坚持日常提醒谈话。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群众信访举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违纪违规问题,通过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等形式进行提醒、警示,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去年以来,驻局纪检组共对2个下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对5名轻微违纪违规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坚持任前廉政谈话。会同局政工人事部门强化任前谈话制度,做到逢提必谈。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强调任职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要求,为新官上任打好“预防针”。去年以来,对新提拔任用的6名科级干部全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
  坚持定期警示谈话。实行中层干部定期警示谈话制度,结合重要节假日、典型案例通报对全局中层干部开展廉政警示谈话。其中,驻局纪检组长定期约谈所属各科室、大队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监察室定期约谈副科级干部;每年底,局属各科室、大队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向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坚持适时回访谈话。结合局内部对下属单位开展的专项巡察,驻局纪检组对照发现的19个问题及整改内容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回访谈话,进一步了解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责任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去年以来,驻局纪检组对广场管理处、市场管理所和环卫局等3个下属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回访谈话。(乐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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