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构筑以成都为中心城际快速通道 城市群8城市公交出租跨地区经营

18.01.2014  19:0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庆 肖莹佩 王玥 陈俊)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上,省长魏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阐述了2014年十大重点工作,其中将强化多点多极支撑,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也为此提交了《关于推进成都平原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的建议》集体提案,建议构筑以成都为中心城际快速通道,建议参考成德同城化模式建立健全平原城市群交通合作组织机构。

      现状:平原城市群交通枢纽能力仍不足

      提案中说,成都平原城市群包括成都、绵阳、德阳、遂宁、资阳、眉山、雅安7市全域和乐山市市中区、沙湾区、五通桥区、金口河区、夹江县、峨眉山市6县(市、区),覆盖国土面积约6万余平方公里,常驻人口约3129万。城镇化率约为50%,经济总量超过1.2万亿。其建设定位为我国战略“第四极”的双核之一、我国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极核、全国城乡统筹的先行区,内陆开放示范区,是构建四川多点多极支撑的第一增长极。

      委员认为,从现状看,平原城市群仍存在内部通道数量偏少,通道等级偏低,通道线路饱和度较高,部分线路能力紧张;水运航道等级偏低,港口规模化和集约化程度较低,水运通江达海的优势难以充分发挥;铁路通道复线率低大部分为单线铁路,能力利用率基本处于超负荷状态,不能满足铁路客货运需求;枢纽机场能力不足,航空市场开发滞后,支线机场运量小,运营困难,服务范围不广等问题。

      建议一: 规划成都平原城市群综合交通

      为推进成都平原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委员建议:首先应按照交通一体化发展的目标,细化成都平原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使区域内交通运输系统各种市场要素的匹配程度达到最佳。四川省发改委2012年10月制定的《四川省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其范围了包括成都平原城市群、川南城市群、川东北城市群及攀西城市群目前至2020年的城市群综合交通发展思路及目标。建议尽快研究制定《成都平原城市群综合交通规划》,统筹规划区域内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并形成指导平原城市群公路水运,乃至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从国内外城市群社会经济及交通体系发展的实践经验来看,城市群在最初的10-20年是综合交通体系建立的关键期,因此成都平原城市群制定综合交通体系发展战略规划,不能仅从当前社会经济和交通发展的现状出发,还应充分考虑“适度超前”,否则将有可能再次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

      建议二: 构筑以成都为中心城际快速通道

      积极争取平原城市群交通建设发展所必需的有利政策,将城市群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纳入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各城市总体规划之中。

      交通基础建设是增强中心城市成都集聚和辐射能力的重要环节,应加快构筑以成都为中心的城际快速通道,全力打造以成都为中心的“7+1”平原城市群“1小时交通圈”,发挥成都的经济辐射和带动作用,通过交通建设对区域经济的先导拉动作用,最终达到以综合交通体系一体化发展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提升整合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的目标。

      为推进城市群交通建设,可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资源整合。鼓励强势集团企业兼并或控股群内或周边地区运输企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应为企业的规模化、现代化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建议三:群内8城市公交出租可跨地区经营

      建议参考成德同城化模式建立健全平原城市群交通合作组织机构,可考虑在过渡阶段采取组建“成都平原城市群交通建设领导小组”及下设办公室管理模式,并在适时成立平原城市群交通委员会,由该类组织机构具体牵头负责,尽快研究制定各项合作章程以及完善管理与协调机制,打造统一的政策平台。

      群内8个城市应通过一定的组织模式和协商机制,按照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制定统一的推进平原城市群交通运输业一体化发展的鼓励、引导和扶持政策,统一服务、市场开发、执法等标准和规范,清理有碍一体化发展的行业壁垒性政策,为平原城市群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环境,促进区域统一交通运输市场的形成。

      在实现“7+1”运输服务一体化方面,应制定相关政策措施鼓励群内公交、出租以及汽车租赁跨地区经营、连锁经营,实现公交、出租服务市场一体化;群内公路收费站对群内客货营运车辆采取适当优惠措施,打造区域公共交通的“无障碍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