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04.05.2016 18:08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一、充分认识加强城市管理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
舆论是社会意识和人类社会活动的产物,表达的是公众对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见。现代社会舆论的作用巨大,已经成为影响国家治理、群众情绪、社会思潮乃至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有效引导社会舆论,有利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有利于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社会导向功能,有利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没有社会舆论的和谐,就不可能有社会的和谐,社会舆论和谐的程度反映着社会和谐的程度。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引导人们树立和谐的社会观念,对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至关重要。
城市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与广大市民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作为普遍市民生活中最经常接触到的行政管理和执法队伍,城市管理队伍往往需要面对各种复杂的社会矛盾,从诞生之日起就处在社会舆论的风口浪尖。特别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大量新市民拥入城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满足市民需要,给城市管理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加上多种社会矛盾的交织累积,城市管理工作经常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话题。中国社科院发布的蓝皮书《形象危机应对研究报告(2013~2014)》显示,“城管”因“暴力执法”、“作风粗暴”被群众认为是当前中国最差的形象群体。造成这一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乏城市管理和执法体制、机制、制度和城市管理队伍自身素质等因素,但各级党委、政府对城市管理相关社会舆情缺乏足够的重视,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科学应对舆论热点问题等方面能力不够、经验不足更是重要原因。
在互联网时代,新媒体往往片面追求“眼球效应”,负面舆情容易被“爆炸性”地放大并迅速传播。如果各级领导干部缺乏对社会舆论的高度重视,不能在第一时间积极应对舆论焦点问题,及时披露真相,表明态度,引导舆情,而是一味遮掩拖延,被动应付,甚至用“临时工”等借口作挡箭牌,只会丧失舆论宣传的先机,陷入被动的困局,造成群体形象的严重损害。城市管理队伍社会形象的“标签化”和“妖魔化”,便是最好的例证。
要为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重塑城市管理队伍的社会形象,无论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还是基层城市管理干部,都必须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作,牢牢掌握城市管理工作舆论宣传的主动权和话语权,提高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系统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树立行业典型,化解矛盾冲突,凝聚改革共识,改变和提升城市管理队伍形象。
二、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必须全党动手。各级党委要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对宣传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分析研判和重大战略性任务的统筹指导,不断提高领导宣传思想工作能力和水平。要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动员各条战线各个部门一起来做,把宣传思想工作同各个领域的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精神,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机制,为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供组织保障和制度保障,是一项极具现实性和紧迫性的工作。
第一,要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组织领导,以强烈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把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的要求落到实处,提高对城市管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重视程度,将改革实施与宣传工作协同推进,在深化改革的同时努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为城市管理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确保各项改革措施顺利实施。
第二,要加强中央和地方宣传联动。城市管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涉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等不同类别媒体,中央和地方各级宣传、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互联网主管部门都有责任加强各自领域内媒体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监督管理,都应当在城市管理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宣传和舆论引导部门联动协作机制,加强对各类新闻媒体和新闻传播活动的行政监管,形成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浓厚氛围,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应当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的作用,构建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有机融合的宣传阵地,加强城市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市民的文明意识和法律意识,唤起全社会对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视、理解和支持。
第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先进典型最具说服力、影响力和感召力。改变和提升城市管理队伍形象,促进城市管理工作发展,离不开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管理执法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充分挖掘先进典型的时代特色和自身特点,重点关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进取、善于创新的干部职工,注重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三、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保障市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首先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既是增强城市管理执法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健全执法制约监督体系、促进执法理念转变和执法方式方法创新的有效手段。
第一,要建立城市管理执法公示制度。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有序地向社会公众公开城市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结果、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等相关信息,强化对城市管理执法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构建起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普遍关注、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行政执法信息,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开;对不宜向社会公开,但涉及特定对象权利义务、需要特定对象知悉的,应当告知特定对象,或者为特定对象提供查询服务。
第二,要制定和公布权责清单。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明确职权范围,编制权力目录,发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机构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推进城市管理和执法权力公开化、透明化。
第三,要依法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各地城市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发布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第四,要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化。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发挥互联网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作用,创新城市管理执法信息公开方式,为市民提供全面、准确、及时、便捷的执法公开服务。对申请公开执法信息的,应当按照申请人的要求,以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印件等方式提供。通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印发执法公开手册、办事卡片、便民手册等资料,开通网上投诉监督功能,或者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社会公众、基层组织代表参与执法过程中的听证、评议、调解等方式,畅通市民监督城市管理执法活动渠道。
四、提高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舆情应对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党委政府对舆论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媒体传播手段的全面掌握,只是具备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的基础条件。要使舆论宣传工作取得良好实效,还必须进一步掌握舆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提高舆情应对能力。
第一,要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各级城市管理部门应从城市工作的大局出发,制订城市管理舆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分析、研判、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定期采集舆情信息,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准确把握舆情焦点,科学采取应对措施,正确引导舆情走向,妥善化解舆情危机。对容易引发媒体过度炒作的重大事件,应当及时向各级宣传和网络监管部门通报舆情动态,加大信息公开、舆情引导工作力度,形成客观、公正、理性的舆论导向。
第二,要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强化舆情危机应对能力,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形象。在处置舆情问题过程中,应充分认识、遵循新闻传播规律,找准舆情应对的切入口,增强有效信息公开透明度,提高沟通交流能力,既要尊重市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回应市民关切,又要善于因势利导,加强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引导市民正确认识事物的真相,确保取得最佳的舆论引导效果。要坚决杜绝“生、冷、硬、横”等错误态度,杜绝置之不理、简单否定、随意表态、刻意隐瞒等错误做法,避免舆论不满加剧,负面情绪堆积爆发。
第三,要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各地城市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营造正能量的网络舆论环境,对网民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困难要及时帮助,对不了解情况的要及时宣介,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网络非法传播活动,查处制造、散布虚假信息行为,改善网络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官方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新闻客户端(APP)等新媒体平台作用,主动发声,赢得网络宣传的主动权,占领新闻舆论宣传的制高点,消除虚假信息和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加强宣传队伍特别是网络宣传队伍建设,注重培养网络评论员、网上意见领袖,善于运用“网言”、“网语”有针对性地开展网上评论,主动占领网络舆论阵地,让网络成为人民参与管理城市、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渠道。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04.05.201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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