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应急避难场所短板亟待补强

08.09.2015  09:59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是灾难性公共事件突发后大量灾民的临时栖身之所、安身之地。2012年10月,飓风“桑迪”袭击美国,受影响最大的纽约在全市5个区设立多个飓风避难所,给那些无法找到避难去处的人提供临时场所避灾。纽约市有76个安置点,平均每个避难所能容纳1万人。在纽约市政府的网站上,居民只要输入自己的地址,就会找到附近的安置点。

  反观我国,众多城市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则存在较多问题,远未达到完善的程度。一是数量过少、规模过小;二是标准不高、功能不全;三是认识不足,建设不力。有资料表明,全国70%以上的大城市、半数以上人口,分布在气象灾害、海洋灾害、洪水灾害和地震灾害十分严重的沿海及东部平原丘陵地带,位于地震烈度大于或等于7度的城市占城市总数的45%,但应急场所建设明显滞后,若灾害爆发,灾民安置就是难题。为此,笔者建议:

  科学规划。把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纳入各地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把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预算列入财政预算。

  统筹协调。要本着“”、“”结合的原则,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已确定为应急避难场所的公共空间,应规范设置避难场所标志、建设相关设施、划定应急功能区。

  强化管理。要加强建设管理和日常维护;科学编制应急疏散方案,运行先进信息技术,加大宣传力度,便利市民群众有序通达应急避难场所;经常组织市民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市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完善法治。完善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法规体系,对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以及高层建筑避难层、民用建筑人防工程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将人防工程产权明确属国家所有并写进《物权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或责任人要明确惩处措施,以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