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允许超250米建筑 城市天际线高度有望刷新

08.02.2014  12:34

位于成都绕城高速旁的锦城湖。(资料照片)

    “通过首次对建筑形态的明确控制,让成都成为一座整体协调、端庄典雅的城市。”日前,成都首次制定明确的建筑形态控制标准,要求按照新制定的《成都市建筑规划设计导则(2013)》(下简称导则)进行规划和建筑。

    记者从成都市委市政府获悉,导则由成都规划局编制完成,首次创新性提出针对特别重要地段,可带方案进行土地出;开展城市设计、地块规划的经费纳入土地成本;并首次将城市空间划分为5个重要分区,分别为环城生态区、主要滨河区、主要公园周边地区、主要临路地区、历史文化街区建设控制地带。

    对排在五大重要分区首位的环城生态区,明确为“临湖泊、湿地建筑以低层为主;其余区域建筑以底层、多层为主,形成中间低、周边高的总体形态”。

    从导则附带的示意图可以看到,将以湖泊、湿地为中心,周边由近及远依次布局为低层、高层建筑,形成呈“U”形的布局,形成和自然相互依存的亲水生态氛围。

    其他重要分区中,主要滨河区包括府河、沙河、清水河及南河、锦江、东风渠、江安河;主要公园周边地区包括凤凰山公园、动物园、沙河公园、成华公园、新华公园、塔子山公园、东湖公园、望江公园、人民公园、百花潭公园、清水河公园、大源城市公园。

    据悉,导则总体包括“规划”和“建筑”篇章,明确了成都市建筑形态及城市空间塑造的控制要求,还对建筑立面风格按照4类建筑控制引导,包括高层公共建筑、高层居住建筑、高度不高于24米的公共建筑、多底层居住建筑。还从8个方面明确了建筑形态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提出建筑设计重视凸显地域特色与现代感。

    “以前做城市设计时,大都针对具体项目来做,而‘导则’的一大改变是将过去只针对项目的规划变为针对区域的规划。”据介绍,导则要求以后建筑从整体区域来思考,建筑必须是区域的一部分,局部服从整体,在错落有致的同时满足整体和谐。

    允许250米以上建筑 城市天际线有望刷新

     规定

    导则中,首次对成都中心城区建筑按照建筑高度分为四个区间进行控制引导,分别为24-50米、50-100米、100-250米、250米以上。

    解读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部分院设计师袁钢认为,该规定从城市空间功能布局来考虑。西南设计研究院一设计师表示,超过100米的建筑物叫超高层。目前比起北上广等城市,成都超高层建筑数量不算多,也不太集中。

    “允许250米以上建筑”的提法有点新鲜,因为以往只有“航空限高”一说。据他透露,目前成都即将建设的超高层建筑有一280米的酒店,目前处于规划阶段。

    “实际上,一座城市超高建筑的数量和其经济发展阶段正相关,超高建筑的意义更多体现为地标建筑。”他表示,未来随着成都更多超高层建筑的涌现和趋于集中,成都的天际线高度有望得到刷新。

    三环路内高层以点式为主 连续面宽投影不超80米

    规定

    三环路内主要河流两侧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80米;住宅建筑高度大于24米时,最大连续面宽投影不宜大于40米;高层公共建筑宜以点式建筑为主。解读袁钢认为,这一点考虑到了“沟通”和“交流”两个关键点。“什么是连续面宽投影?其实很好理解。比如你站在锦江边,放眼望去的连续建筑的界面宽度,也就是说如果连在一起的建筑太多太密,那视线就被‘堵’住了,因为眼前是一面‘墙’。如果是点式建筑,也就是一栋一栋的建筑,那么中间就有间隙有透视,视线就可以看得更远。”袁钢以“热岛效应”为例说,如果建筑群的温度能和水面温度很好地沟通和交换,那么区域内的温度和湿度就相对平衡。因此,强调点式建筑和密度的控制,能让风自由流通。同时视觉更开阔,毕竟谁都不愿只望到水泥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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