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百万假货 成都城南片区特大家族售假烟酒案开庭

01.07.2015  13:03

 河南李氏三姐妹从2009年先后来到成都,盘踞在桐梓林等城南片区开店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和假冒名酒,用他人身份证办理工商和税务登记,同时用他人账户进行资金交易,并将真假货物进行分开存放、销售和做真假货账目,多次躲过执法人员的检查,销售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公安机关和工商、烟草部门联合执法,在长达5个多月的调查取证后,于去年6月30日出动300警力分15个小组,将李氏家族的17名涉案人员抓获。今年1月,武侯区法院对李家五妹李五利及其团伙成员售假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昨日,武侯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李家老四李军利、二姐李国利及其团伙成员售假案。

  案发

  300警力分15个小组抓捕

  李军利是李氏五姐妹中的老四,也是最先从事烟酒销售的。2009年开始在桐梓林开设第一家烟酒行,并销售假冒的名烟名酒。最初,五妹李五利在四姐的店铺上打工帮忙销售,后自立门户在桐梓林片区开设了两个烟酒行,在高新区紫薇东路开设一个店铺从事假冒名烟名酒的销售。

  2010年,眼见着两个妹妹“生意红火”,都发了财,二姐李国利及其丈夫也举家来到成都,并在大石西路和双楠路开设了两个烟酒店铺,从事假冒名烟名酒销售。

  李氏三姐妹在长达五年的销售中,通过利用他人身份登记、汇款转账、做假账,并修建暗格藏假货的方式,多次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团伙成员还通过威胁消费者、执法人员妨害执法,其猖獗程度引起了省公安厅的高度重视,并经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直接立案侦查。

  2014年6月30日,经过长达5个多月的暗访调查后,省公安厅直属公安局决定收网,调剂300余名警力分15个小组,对李氏家族的17名涉案人员抓捕归案,现场查获现货、账目等涉案烟酒价值高达1600多万。

  经过进一步侦查后,案件移交至武侯区检察院,武侯检察院经审查后,分两次对12名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庭审

  二姐五妹认罪 老四拒不承认

  在昨日的庭审中,四姐李军利虽然口头上表示对罪名予以认可,但对于售假行为和金额等关键证据均不予承认。

  检察机关控诉称,被告人李军利于2009年至2014年期间,伙同杨志荣在桐梓林东路22号附8号,桐梓林东路5号附12号经营“世纪名酒”店铺和“盛源酒业”店铺(又名茅台专卖店),李军利在店内销售假冒伪劣烟草以及假冒注册商标的酒水,并雇用小工王艳等人在店内负责销售,销售金额巨大,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对于检察院的控诉,李军利在庭审中供述称,两个店铺都不是自己在实际经营,一个店铺是自己和蔡某合伙经营的,自己只销售虫草,而烟酒都是蔡某的,而关于蔡某的准确身份却无法提供。而另一个店铺是自己的房子出租给谢某经营的,自己也不是实际经营者。

  据公安机关侦查查明,李军利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进行工商和税务登记,在资金往来上,通常用员工的银行卡进行转账,财务账簿交由员工登记,并分为AB两个名目,A账为真货的销售登记,B账为假货销售登记,自己每半个月与员工核算一次。

  为了逃避执法部门的查处,李氏姐妹的每一个店铺中都设置了多层暗门和暗格,需要用遥控器才能打开,打开暗门难以发现里面的暗格。而运送到店内销售的假烟假酒,全部存放在暗格中,真货则摆放在柜台里掩人耳目。

  庭审中,二姐李国利、五妹李五利均表示认罪伏法。四姐李军利虽然口头表示认罪,但犯罪事实问题均不承认。其在庭审供述中前后矛盾,而一些难以推脱的问题,则回答“记不清楚了”。

  庭审中,虽然李军利一直否认自己是店铺的实际经营者,公诉人出示的房东的承租合同以及房东的证词,锁定了店铺的承租人和付款人均是李军利。而居住在附近小区的多名受害人也证实李军利就是两家店铺的“老板”。

   指控

  9个门店多个仓库 数百万假货

  据公诉机关指控,去年6月30日,公安机关同时在李氏三姐妹的9个门店和多个仓库及住处,查获假冒伪劣烟草、假冒名酒价值高达数百万。

  其中,从李军利夫妇经营的“世纪名酒”店铺查获价值39万余元假冒伪劣烟草,查获价值149万余元假冒注册商标的酒水,“盛源酒业”店铺查获价值17万余元假冒伪劣烟草,查获价值5万多元假冒酒水,从位于玉洁东路的仓库内查获价值17万假冒伪劣烟草。庭审中,据公诉机关统计,李军利夫妇在案发时被查获价值200多万元的假酒现货。

  另外,通过司法鉴定其会计账本查明,2011年至2014年期间,李军利夫妇经营的“盛源酒业”(茅台专卖店)一个店铺共销售假冒伪劣烟草达63万余元,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酒水达178万余元。而“世纪名酒”店铺的账目被销毁,没有查证。

  同时在五妹李五利经营的桐梓林北街16号开设“中国娇子”专卖店(又名吉祥商行)、在桐梓林东路20号开设“锦辉商行”(又名鑫茂商行),在桐梓林东路5号开设“五粮液专卖店”、在高新紫薇东路141号开设“娇子商行”查获价值46万元的假冒伪劣烟草,价值200多万元的假冒名酒。

  同日在二姐李国利夫妇经营的大石西路80号、双楠路210号两个门店内查获价值8.5万元的假冒伪劣烟草和价值11.9万余元的假冒名酒。

  案件经过一整天的审理,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