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菲:扶持市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和平价蔬菜超市发展

23.04.2014  11:17

22日上午,市长王菲主持召开六届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级价格调节基金扶持蔬菜生产和平价超市建设实施方案》,决定从我市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650万元,用于扶持市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和平价蔬菜超市发展。


  近年来,我市通过大力实施“菜篮子”工程等政策措施,蔬菜产量实现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目前已建成城市调节蔬菜基地17000亩,基地蔬菜产量8万余吨,产品自给率达到65%以上,较好地保障了市城区蔬菜市场供应,促进了蔬菜价格基本稳定。但是新建基地基础设施还相对较差,单产较低、品种单一,要实现满足城市居民消费需要、保持蔬菜价格稳定,还需要进一步加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和蔬菜流通的扶持力度。


  会议指出,“菜篮子”是最基本的民生工程,是市民关注度极高的一项民生事业。保障蔬菜供给、价格稳定,需要从生产组织、流通环节、经营主体培育、交易场所(农贸市场、蔬菜超市)建设、市场秩序维护、低收入群众基本购买力保障等全过程统筹安排,合理调节。价格调节基金支持蔬菜生产,既是保供稳价的前提条件,也是助农增收、发展产业的需要,要切实用好用活这一机制。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蔬菜生产和供给,下决心把“菜篮子”工程抓好。要进一步扩大种植面积,切实加大蔬菜“”的供给;要多设直销点、培育新的蔬菜销售企业,完善农贸市场、蔬菜超市的规划与布点,切实抓好流通环节;要加强统筹督查,履职尽责,齐心协力抓好落实,切实落实好政府确定的举措,把“菜篮子”工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群众难题”的一项举措、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效果的重要检验。会议决定,将实施“菜篮子”工程从利州、昭化区扩大到朝天区。从价格调节基金中安排650万元,用于扶持市城区蔬菜基地建设和平价蔬菜超市发展。补助范围和标准为:按大棚蔬菜每亩10000元,新建露地蔬菜基地每亩1000元、老露地蔬菜生产补助每亩400元对市城区蔬菜保供基地规划范围内的蔬菜生产建设予以补助。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广元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等事项,听取了关于全省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及我市贯彻意见的汇报。


  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