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惠州惠城区新规:不再截访和接返上访群众

06.11.2014  13:33

  南都讯 记者李立君 昨日上午,南都记者从惠城区人大获悉,该区作为省信访条例试点单位之一,近期制定了新的信访试行规定。与此前实行的信访办法相比,新规定有了突破性改变,将不再安排原来固定每月两天的集中接访日,变为领导下访。不再搞各单位信访排名,不再截访和接返上访群众。     

  据悉,新规定有望近期正式实施。惠城区也将成为全市首个取消信访排名的县区,这在全国来说也属前列。《试行规定》要求,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传统考核办法,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来。

  近期有望正式实施

  新的《广东省信访条例》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惠城区成为10个试点单位之一。昨日上午,南都记者从惠城区人大获悉,《惠城区贯彻实施<广东省信访条例>“五不五变”试行规定》(以下简称《试行规定》)已经出台,并且已通过了省、市两级人大的认可。

  “从8月份开始研究制定,先后改动了几次。”惠城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禄泉坦言,由于相比原来的信访方式变化较大,此前也有一定的顾虑,初稿做好后,先向省市两级人大征询意见,得到了两级人大的支持。据悉,针对《试行规定》,近期将会举行推广动员大会,即将正式实施。

  下访将取代上访

  南都记者对《试行规定》进行梳理后发现,与之前惠城区乃至惠州市所实行的信访方式相比,主要在五方面有突破性改变。其中,惠州市民最为熟悉的领导集中接访日,原则上将会取消,每月固定两天的集中接访日将转变为领导下访。

  每次领导集中接访日都会有很多上访人员提前排队,尤其是市长、市委书记、纪委书记等领导排班接访日。这种情况随着《试行规定》的实施,将不会再存在。对于这个变化,陈禄泉进行了详细解析。“以前是领导都统一坐在一起,群众来上访,比如涉及到林业部门的,归林业部门领导接待。”陈禄泉说,这样就会使得群众都期待着接访日,从而造成长时间的等待,反而不利于信访事件的解决,甚至有些信访事件在等待中变质。而新规定要求,信访部门把相对复杂、需要综合协调且不属于涉法涉诉事项的信访案件转呈包案领导,然后利用“党员责任岗”、“两委员一代表”工作室等平台,有针对性地进行下访、约访,这样的话就由被动变为主动,不但缩短了办事“距离”,还会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

  如果变为下访,相关领导在时间上是否会有保证呢?陈禄泉对此解释称,“首先要确定下访、约访的责任主体为区镇、街、部门领导干部。除专项安排外,规定要求每位区党政领导每月安排一次下访或者约访,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其中一天,根据情况自行安排,而其他领导干部自行安排时间。目前,区委书记黄干强已经率先实施这一办法。

  按照《试行规定》,领导包案处理的大要案,原则上必须在3个月内结案,办理结果书面上报区信访局。不能按时办理的,要说明情况,并且每月上报一次办案进度。

   领导不再直接批示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大家都有一种观念,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官不信法。”陈禄泉坦言,此前很多信访事项,领导批示就能解决。而以后对于信访事项,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领导不能再直接作出批示,“但这并不意味着放手不管,而是变材料批示为督察督办。

  “规定明确指出,像民事纠纷、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等八类信访事项,不予直接批示。”陈禄泉对具体督察督办方法介绍称,由区督查办、区信访局督察专员等人组成督导组,对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或者区以上上访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察督办。其中,对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向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并且督促责任单位限时处理。对于涉及到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协调和推进案件处理。

   不再截访和接返上访群众

  “之前,很多群众越级上访,跑到北京去上访,接他们回来,要住很好的宾馆,有的群众提出北京烤鸭还没吃,就得陪人家吃烤鸭。”惠城区一位曾多次去北京接返上访群众的工作人员透露,按照要求,不接回来不行,又不能强制接回来,就只能这样做了。

  不过,新的《试行规定》对此条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越级上访人员,如果没有过激行为,在上级机关明确告知其不予受理后,原则上不要求其所在的镇、街或者单位到现场劝说并接返。

  “现在提出法制治国,这样就解除了大家的心理负担。”陈禄泉称,在《试行规定》中明确要求,如果上访人员缠访、闹访、违访,那就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政府不再要求其所在镇、街或者单位来负责。

  “这方面的案例太多了,以前只要有人做出过激行为,就要求镇、街或者单位去劝说,从而导致大家认为闹一闹就可以解决问题。”惠城区河南岸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条改变对于镇、街领导干部来说,是非常大的解脱,之前很多精力都是用来处理这类上访事件上,如果不要求政府人员出面解决司法该负责的事情,就可以解放出很多时间,集中精力搞建设。

   取消信访排名制度,考核结案实际效果

  “以前对镇、街和部门上访数量进行排名,并且作为考核。”陈禄泉透露,“全国大部分地方都采用这种方式,这就导致一个现象,不管你用什么方式,只要把数量变小,把上访人搞定就行,出现了花钱买平安等事情。

  惠城区将成为全市首个取消信访排名的县区,这在全国来说也属前列。《试行规定》要求,改变过去“重数量、轻解决,重稳控、轻化解”的传统考核办法,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来,考核结案实际效果。

  那么什么程度才叫结案呢?陈禄泉解释称,结案的标准主要有4种情况,满足其一就算结案。这4种情况包括:信访人接受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或签订息诉罢访意见书;信访人已经走完信访“三级终结”程序的;信访人反映的属涉法涉诉类问题且已引导其走法律途径的;信访人生活困难已得到相关救助的。

  南都记者注意到,此项单独列出了责任追究事项,对于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造成严重后果的;编报虚假材料欺骗上级机关造成严重后果的;拒不执行有关职能机关提出的支持信访请求意见引发信访突出问题或者群访事件的,将会给予党纪、政纪行政处罚。

   声音

  “之前,很多群众越级上访,跑到北京去上访,接他们回来,要住很好的宾馆,有的群众提出北京烤鸭还没吃,就得陪人家吃烤鸭。”  ———惠城区一位曾多次去北京接返上访群众的工作人员透露,按照要求,不接回来不行,又不能强制接回来,就只能这样做了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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