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涪城区政府新闻办发通告:“希望兰越峰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反映诉求”

08.05.2014  22:01
        四川在线-绵阳频道讯 (记者 周念慈)今(8日)下午,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媒体就“走廊医生”兰越峰被解聘事件发布通告,希望兰越峰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反映相关诉求。通告全文如下——

“5月6日,绵阳市人民医院(涪城区属)与兰越峰解除聘用合同,再次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2010年6月以来,涪城区相关部门针对兰越峰反映绵阳市人民医院的相关问题,多次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通过举行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社会公布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责成涪城区卫生局等部门,本着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原则,指导绵阳市人民医院妥善处理兰越峰的相关诉求,对兰越峰‘不抛弃、不放弃、不排斥’,突出人文关怀,以最大的包容,尽最大的努力,帮助其回到工作岗位正常履职。

        兰越峰被解聘后,涪城区人民政府责成相关部门继续搭建沟通平台,加大人文关怀力度,认真做好后续工作。希望兰越峰通过正当、合法途径,反映相关诉求,主张自身权益。

        对兰越峰多次提及的“黑恶势力”、“贪腐”等问题,希望兰越峰重事实、讲证据,将有关材料向纪检、检察等部门据实提交。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证属实,不论涉及到任何人,将坚决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感谢各级媒体和广大网友对此事的关注、参与和监督。”

        据四川在线记者采访了解,绵阳市人民医院与兰越峰解除聘用合同后,7日、8日上午,兰越峰仍身着医院工作服出现在医院门诊大厅“上班”,置院方多次劝离于不顾,声称“自己还是人民医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