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月考实施“综合+专项” 双轨运行模式改革

01.04.2015  18:22

实行综合考核与专项考核相结合

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智能环卫系统建设、占道摊点规范试点管理、绿化问题整改四个专项考评

按重点工作交办扣分制对四大专项实施考评

专项工作未完成任务的,将实行专项通报,并在月考点评会上作整改发言

四川在线宜宾频道消息(陈科) 为消除城市管理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考核实效,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步伐,近日,宜宾市城管办发出《关于四月在中心城区实施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智能环卫系统建设、占道摊点规范试点、绿化问题整改专项考评的通知》,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月考模式实施重大改革,变单一的“综合月考”为“综合考核+单项考核”双轨运行模式,即在综合考核的基础上,对四大专项实施单项考核,单项考核扣分在综合月考得分中直接抵扣。单项绩效考核排名末名的责任主体,其责任人将在“月考”点评会公开谈整改意见。

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剑指问题工地

四月列入考核的“问题工地”有17个,这些工地存在围栏作业不规范、建筑工地标准化建设水平低、扬尘污染防控措施不落实、工地周边及出入口扬尘污染突出等问题。翠屏区中心城区7个,考核的责任主体涉及市投资集团、兴宜公司、鲁能集团和翠屏区政府。分别为:宋家坡工地、二号道路工程、大溪口立交道路工程、南岸道路旧改工程、高速南站立交改造工程、南连线改造工程、安阜道路旧改工程;南溪区为5个,分别为凤凰大道工程、罗龙峘旭集团建筑垃圾处置工地、滨滨江路四期、美丽泽京工地、地标国际工地;宜宾县5个,分别为二二四农贸市场工地、城中央C地块工地、拉菲二期工地、鼎仁国际工地、体育中心工地。

通知》要求,自2015年4月开始,每工作周为一个整改验收时段,周验收不达标的,实行逐项扣分,直至合格。

占道摊点规范试点管理——为疏堵结合找出路

针对中心城部分医院、学校、工地等聚集区占道问题为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实际,自4月开始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实施占道摊点规范化管理试点。

首批试点区域为翠屏区3处(其中南岸街道、老城区、安阜街道各1处),南溪区、宜宾县、临港开发区各1处,市城管办对区(县)报送点现场核实。

实行点道摊点规范化管理试点的区需达到以下标准:一是定点,即确定占道摊点规范管理的路段和区域,设定区域不得突破,并不得阻碍交通和消防通道。二是定时,即确定占道摊点经营时间段。三是定标,确定纳入占道摊点规范化管理试点区域环境卫生、摆放秩序、摊点外观、“门前五包”标准。四是定人,即每个试点区域设定相对固定的现场监管人员。五是定责,即责任到人,制定现场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

考核评分突出动态管理。《通知》规定试点区域发现不达管理标准的,每项(次)扣0.1分,试点区域当月当点累计扣分超过0.5分的,直接将分总数在“月考”总分值中抵扣。如在月考抽检查当日发现问题的,每个点直接扣0.5分并予抵扣。

绿化类问题整改——督促管护单位抢抓时季

针对中心城区部分地带毁绿占绿、缺株死株、绿化带板结、绿化护栏破旧等问题,在四月对“三区一县”主要街道及节点绿化带、绿地、花箱、行道树、护栏等绿化设施管护实施单项考核。

市城管办依托市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开展专项巡查,对存在问题的区域造册登记造册,列入整改清单,要求在 4月20日前完成整改,4月25日前组织验收。凡整改验收不达标的,每株(处)逐月扣0.1分,累计扣分在区(县)“月考”总分值中抵扣。

建设运行智能环卫管理系统——发挥机械环卫作业功能

智能环卫管理系统能具有环卫作业车辆定位、实时跟踪、行驶路线监控、作业速度监控、行驶和停留时间监控、车辆轨迹回放查询、车辆作业时间统计、行驶超速报警、区域报警功能、车辆考勤等十大功能,在机制上提升环卫作业车辆运行质量。我市今年3月对中心城区蜀南大道运行环卫车辆安装该系统,作业质量有了大幅提升。

4月实施环卫系统建设的考核数量要求为:翠屏区为在城区主要街道运行的冲洗车和洗扫车,且安装数量不低于在册正常运行总数的1/3;南溪区、宜宾县、临港开发区为现有正常运行的全部冲洗车和洗扫车。

通知》要求三区一县在4月20日前完成系统的安装和调试。4月25日市城管办组织考核验收,验收不达标的,每辆扣0.5分,所扣分值在“月考”总得分中直接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