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管机制实行报告制度----涪城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新举措

20.06.2016  23:41

为全面优质完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创建任务,涪城区不断完善监管体系,改进工作方法,创新监管手段,区农业局牵头制定了《绵阳市涪城区产地农产品(种植业)质量监管报告制度(试行)》(以下简称《报告制》),制度要求生产主体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应当至少提前一天通过网络、电话等形式向乡镇监管员报告拟播栽作物名称、播栽面积、病虫防治使用农药名称、用量、防治对象以及农产品收获时间、收获量等,乡镇监管员接报后经过整理再上报区农业局质量安全监管员,切实从源头上掌握农产品生产动态,确保日常监管常态化。2016年6月15日,区农业局向冬梅副局长带领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全体人员在关帝镇举办了涪城区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农产品质量监管报告制度(试行)培训会,关帝镇部分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及各村协管员等3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会上,区农业局质安股股长详细讲解了《报告制》执行的目的、内容、程序等。向冬梅副局长进一步强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不仅关乎国计民生,更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实行《报告制》意义重大,我们不但要全面完成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任务,更要借创建契机不断创新、改进监管手段,构筑我区农产品生产环节全程监控体系,夯实“农田”这第一道防线。会议还发放了由区农业局编印的《农产品生产记录档案》、《我国禁限用农药名录》等资料,进一步明确了生产基地、专业大户、农民专合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收储运”企业等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主体,各责任主体与关帝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涪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会后,各生产经营主体纷纷表示实行《报告制》对他们的生产经营行为既是促进也是监督,有监管员监督指导规范投入品使用,进一步规范了他们的生产行为,促进安全优质生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目前,该项制度在涪城区关帝镇正式开展试点。

(涪城区农业局质安股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