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元车票收60 城北客运中心强行搭售保险遭乘客投诉

20.12.2015  12:13

  

  19日,记者在城北客运中心购买车票,售票员在未事先询问的情况下同时搭售了保险。

  乘客投诉城北客运中心,成都市交委表示决不允许“搭售保险

  “我到成都城北客运中心买车票回双流籍田镇,16元的车票收了我17元,另有张1元的保险单,我觉得这属于强买强卖。”近日,市民李华(化名)向本报投诉,认为售票员没征求乘客意见强行销售保险,做法欠妥。

  19日,华西都市报记者走访城北客运中心,发现这种情况的确存在。对此,城北客运中心相关负责人喻家阳说,站方一直在打击“搭售保险”的行为,并定期对售票窗口进行整治。

  成都市交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若遇到类似情况,可拨打028-96515投诉。

  【记者走访】

  车票咋多出2元 细看还有保险

  19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城北客运中心,以乘客身份前往窗口购票,售票员得知目的地是眉山后,要求付款29元。拿到车票,细看发现这29元实际由两部分组成:一张前往眉山的车票28元,外加一张价值1元的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单。但售票员并未提前询问是否需要买保险,也未要求出示任何身份证件。

  记者随即问能否不要保险,售票员表示保险单可以退。

  乘客张先生购买了一张19日下午1点40分前往蓬溪县蓬南镇的车票,票价58元,另有一张2元的保险单。“我说到蓬南,售票员直接喊我给60元,我都没发现还有2元保险。”张先生说他偶尔坐长途车回老家,从没注意到竟被搭售了保险,“一两块钱,大部分人根本就不会注意。

  保单无身份信息 若出事索赔难

  在保险单上有投保人、客票号码、被保险人、身份证号等信息,除了能够勉强辨认出购买时间和购买金额外,其余均为无法识别的符号。保险金额一栏也为空白,保险期间是自被保险人持本保单注明的客票号码的车票上车时起至到达所持车票目的地下车时止。

  那么,没有登记任何身份信息的保单真的有用吗?记者随后致电保单上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表示,如果在购票时售票员没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证件,那么这张保单就是不需要身份激活,直接可以使用的。一旦发生意外,可按“乘客意外伤害保险”的相关规定索赔。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军指出,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应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保险金额等信息。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很容易出现“索赔难”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