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各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2016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推进绿色建筑行动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更好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坚持绿色发展方向,促进绿色建筑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决定在全省开展“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现就组织开展“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启动仪式
(一)时间:2016年3月11日
(二)地点: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三)议程:见附件1
(四)“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启动仪式参加人员
1、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管理局、风景名胜管理机构、各建设行业协会(学会)、相关单位负责同志;
2、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认定、四川省绿色城乡发展促进中心重点培育孵化的“四川省绿色建筑产业成长型示范企业”负责人【建筑设计、建筑施工、园林施工、“责任地产”、物业服务、监理、装饰装修、绿色建材生产和垃圾回收(资源化利用)等企业】;
3、中央和省市媒体代表、绿色志愿者代表、环保公益基金代表;
4、参加启动仪式报名回执表(见附件1)于2016年3月7日前反馈我厅。
二、各地按照“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附件2)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卢星蓉、邓维铭、吴涛
电 话:028-85520902/85554791/85569013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附件:1、 “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启动仪式议程
2、 “四川省绿色城乡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