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提高须控费配套

13.01.2016  10:59

  1月12日,《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意见称,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对于大部分地区而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运作形态,报销比例都很接近。整合在一起运作、管理,难度不大。一些地方实际上已经完成了两类医保的整合,从全国层面看,整合两类医保是大势所趋。当然,整合城乡居医保不难,难的是两类医保既有的筹资模式可持续性堪忧。

  很大程度上说,过去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是福利性质的。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城乡居民,参加以上的两种医保,个人缴费一直很低。不仅低,以上两类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基本都进入了个人账户,对这两类医保的公共基金池贡献甚微。而住院看病时的报销经费哪来?主要靠财政补贴形成公共基金池。显然,这样的医保制度不可持续,我国尚未进入医疗高福利阶段,无论从经验还是从财政资金负担角度看,都不具备主要靠财政补贴维系某一类医保制度的能力。

  相对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要低一些,城镇职工医保参保基数也在持续扩大,从城镇化的趋势看,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会逐步减少。也就是说,未来,城乡居民医保总的盘子和支出都会相对小一些,非要按照目前的筹资模式运营下去也行。

  只是,这样下去,财政的负担会一直很重,同时对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群体来说也不公平;而且,如果长期靠财政补贴维持运转,等于是在养懒汉,城乡居民的控费意识、权利意识无法施展,他们不会去关心城乡居民医保的可持续,城乡居民医保的效率恐怕会原来越低;再者,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长期偏低,主要靠财政补贴的筹资模式,不利于未来最终和城镇职工医保的并轨、衔接。若现在这样下去,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群体和医保基金管理部门,根本不愿意和城乡居民医保并轨。

  从资金筹集的角度看,要维持城乡居民医保的可持续性,必须平衡个人和政府的筹资责任。因此,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既有利于做大城乡居民医保公共基金池,也体现医保体制的公平性,更可以激发个人关心城乡居民医保持续健康运作的热情。实际上,最近一两年开始,一些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公共基金池压力很大,已经在着手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或实施医疗价格改革。

  这只是一个开始,需要做的还很多。特别是个人缴费提高后,更多的个人缴费进入城乡居民医保的公共基金池,如何用好这笔钱,至为关键。新医改启动以来,人均看病的支出持续上涨,医保支出越来越大,控费问题越来越突出。虚假住院、“走读”骗报销、过度医疗等导致医保支出不断增加,控费已经到了关系医保能否持续的地步。当然,这些问题不仅仅是城乡居民医保体系存在,城镇职工医保制度也存在。而要解决这些问题牵涉的方面很多,可谓是错综复杂,归根结底还是那句话,医改深化推进刻不容缓。

  文/银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