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 地震致房屋受损 最高可获赔15万元

05.05.2015  09:57

  作为巨灾保险的重要品种——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将在我省正式启动试点。在中国保监会批复同意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称《试点方案》),首期由财政拨付2000万元启动资金建立地震保险基金,随后在省内征集住房地震保险试点市(州),地震致房屋受损最高可获赔15万元。

  保什么?居民住房不包括室内财产

  《试点方案》明确保险对象为:试点地区居民自有的,用于生活且长期居住的永久性房屋,不包含室内外附属设施和室内财产。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震级在M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由此在72小时内引起的泥石流、滑坡、地陷、地裂、埋没、火灾、火山爆发及爆炸造成的,在烈度为VI度及以上区域内、破坏等级Ⅲ级(即中等破坏)及Ⅲ级以上的房屋直接损失。

  结合当地住房主体结构、平均再建成本等情况,农村住房保险金额设为2万元每户、4万元每户和6万元每户三档;城市住房保险金额设为5万元每户、10万元每户和15万元每户三档。城乡居民可自行选择一档投保。

  为鼓励试点地区城乡居民投保,我省将提供保费补贴。试点地区的投保人承担40%的保费支出,各级财政提供60%的保险费补贴。农村散居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贫困残疾人涉及的最低档自付保费由财政全额承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