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

02.07.2014  12:49

 

【专报要点】科技资源和要素的供给在城市,而需求则在农村。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如何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缩小城乡“科技鸿沟”则是关键。本期《专报》提出,推进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应强化科技要素在城乡间供需机制对接,以县域为重点和纽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载体和平台建设;探索推广多种科技推广和创业模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四川省社科院张克俊研究员在2012年省社科规划重点项目《农业科技资源组合模式创新研究》中提出如下观点:

一、统筹城乡发展中推进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必要性

在城乡二元体制下,经济社会发展的稀缺要素如土地、劳动力、资金等主要从农村地区净流出。要素单方面、大规模地向城市流动造成了农村资源的枯竭和农村发展的凋敝。在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下,必须扭转要素单方面向城市流动的格局,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促进要素在城乡之间双向自由流动和优化组合。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科技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着支撑作用。由于城市是科技资源集聚和创新的中心,促进城市科技创新要素和成果“反哺”农村、扩大农村科技供给,进而实现缩小城乡“科技鸿沟”,则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二、我省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制约因素

当前我省科技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还面临不少制约因素和障碍,突出表现为:

(一)科技资源的区域分布极度不平衡。大学、科研单位和科技人才主要分布在成都、绵阳等少数大中城市,盆周山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科技资源分布严重不足。

(二)大学和科研单位等技术源向农村辐射科技要素的动力仍不足。

(三)科技创新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平台不健全,运行机制还不完善。

(四)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的纽带比较薄弱。县域农技推广机构体制机制活力不足,农技推广人员的知识结构不能较好地适应农户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的科技需求。

(五)科技人员在农村开展科技服务和创业的激励机制不健全。科技人员在农村服务的积极性、服务的时间、服务的力度不够,在农村进行科技创业还缺乏必需的融资条件和创业环境。

(六)农业小规模经营和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严重影响了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偏低和老龄化不仅已成为“谁来种地”的担忧,也是科技在农村传播和应用不具备强有力接受主体的现实障碍。

三、推动我省科技要素向农村流动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科技要素在城乡间供需机制对接。

按照“顶层设计、整合资源、统筹协调”的原则,把科技创新要素供给渠道作为着力点,以农民和企业,尤其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产业化工程建设为主要抓手,强化城市科技创新要素的供给与农村科技需求的有机对接,有效聚合分散的科技创新要素,建立健全科技服务体系,开拓农村科技供给的畅通渠道;制定专门针对农业科技推广运用特点、农村发展需求、具有足够吸引力的政策,切实推动城市人才、技术、资金、信息等创新要素向农村不断集聚。

(二)以县域为重点和纽带,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平台建设。

1. 以县域为重点和纽带,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农产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区域科技成果转化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完善农业园区、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等新型科技服务平台建设。

2. 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打破行政区划,组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站,坚持公益性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分离,创新服务和运营方式,强化农技推广责任、绩效考评和政策激励等制度,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运转效率。加强村级服务点建设,探索开展村级农技推广委托服务,解决农村科技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3. 推进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等研究开发平台和人才重心向农业产业一线的流动,以县为纽带加强城市向农村的技术辐射和技术转移,提高农村吸纳先进农业技术的能力,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

(三)探索多种科技推广和创业模式。

1. 创新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模式。可按照“依托一个科研实体,围绕一个主导产业,聘请一位首席专家,兴办一个培训机构,建设一处科技示范园”的要求,通过“专家大院+企业(协会)+基地+农民”等运作模式,切实加快农村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

2 、探索多种科技特派员创业模式。继续完善推广“科技特派员+公司(协会、合作社)+基地+农户”、“科技特派员+合作社+基地+农户”、“专家大院+企业(协会)+基地+农民”等模式,探索实行“实体创业型”、“技术推动型”、“市场带动型”、“服务民生型”等模式。

3 、推进产学研充分结合。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和龙头企业的主体作用,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的技术支撑作用,着力构建产学研结合的长效机制。可在产学研联盟的基础上,围绕优势产业,以产品为单元,有选择性地构建以农业企业为主体,大学和科研单位为支撑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研究院。

(四)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把推进土地流转与促进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劳动力转移、推进城镇化有机结合。

(五)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提高农村接受对城市科技辐射吸纳能力的重要措施。我省应把培育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助推科技传播和应用、发展现代农业的重点任务之一。

 

 

 

文章来源: 网站编辑:张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