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扩展到低收入群体
24.06.2014 23:56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新华网北京6月24日电(林苗苗)北京市民政局24日发布,从8月1日起政府资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范围将由城乡低保人员扩大到城乡低收入人员,同时将提高救助标准、增加救助病种、优化结算方式,以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据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8月起施行的《关于调整完善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规定,重大疾病救助病种将由原来的9类、80多种扩大到15类、134种,加大了重大疾病的救助力度,新增加的6类包括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甲亢、唇腭裂等。
在救助标准方面,《意见》将门诊和住院的救助比例由60%提高到70%,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由70%提高到75%,住院押金减免比例由60%提高到70%,门诊救助封顶线由2000元提高到4000元,住院救助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4万元。
在结算方式上,原有“事后救助”将变为“事前救助”。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副处长赵磊说,以前经过医疗保险或“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负担的部分由个人先行垫付,再找政府按比例报销救助的部分;《意见》施行后,医疗救助的部分将由定点医院按比例先行垫付后与政府结算,社会救助对象只需向医院支付救助部分以外的个人自付部分,缓解困难群众的资金垫付压力。
据了解,截至2014年第一季度,北京市历年累计享受医疗救助的总人次为157.55万,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6.8亿余元。2013年,北京市医疗救助21.92万人次,当年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47亿元。
本文来源: 四川日报网
24.06.2014 2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