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养老保险正式并轨 流动群体最受益

27.02.2014  06:18

  21世纪经济报道 耿雁冰 王烨 北京报道

  “人的城镇化”有了养老保障。

  近日,财政部与人社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在26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农村居民与城乡居民缴费上限均提高至2000块,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如果有经济能力可以按更高的标准交费,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

  此外,合并后,农民进城变为城镇人口,过去的权益累计得以保留,在城乡之间转移的群体将获益。

  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试点以来,已经基本实现制度全覆盖。截至2013年底,全国新农保、城居保参保人数已达4.98亿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达1.38亿人,加上职工养老保险,合计覆盖了8.2亿人。

   城乡缴费同一标准

  日前,人社部、财政部召开的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会议,指出我国虽然构建起了世界上最大的养老保险计划,但是一些矛盾也暴露出来:

  一是新农保与城居保分别实施,存在着相关政策不尽一致、标准高低错落、管理资源分散等问题;二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内部,以及与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缺乏衔接政策,不利于劳动力和人口流动过程中的权益保障。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规划研究部主任熊军认为,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有着相似的模式,都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是另一种模式,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构成,这也就形成了不同的基金水平和福利待遇。

  新农保待遇标准由两方面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中央财政统一补助每人每月55块钱,地方政府可以在这个基础上提高待遇标准。

  另外一部分待遇是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在60岁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再加上政府的补贴和其他方面,比如村集体经济的补助,都进入到个人账户,在达到60岁以后,把所有储存额累计起来,除以一个系数作为每个月发放的标准。

  与55元“零花钱”相比,真正决定农村老人生活待遇的,是个人账户累计部分,交的多最后得到的待遇高。

  过去新农保缴费五档标准,每年从100元到500元,城镇居民交费十档标准,每年从100元到1000元。即使个人有多缴纳养老金的意愿,农村居民仍然与城镇居民相差近一倍。

  再加上这两项制度2012年才刚刚在全国推行开来,个人账户积累的比重非常小,现在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总计积累个人账户只有不到2800亿,每个人平均不到800块钱。

  而在这几年当中真正进入60岁以后年龄的人也不多,他们只有一两年个人账户的积累,这部分计算下来全国平均支付标准只有八十几块钱。

  据胡晓义介绍,两项制度合并后,保留原来100-1000元的缴费标准,同时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档标准。这样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如果有经济能力可以按更高的标准交费,以后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赋予城乡居民更平等的选择权。

   养老金累计结余31000亿元

  农村和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一起来,最大的收益群体是在城乡之间流动、转移的群体,同时还包括农民工及其家属。

  对于进城务工人员,用人单位和个人要按一定比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衔接办法出台后,以前在农村缴纳的个人缴费、政府缴费补助、集体经济补助,都可以进入个人账户。将来如果在城镇交费满15年,可以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全部打入个人账户一并计算。

  有关养老金缺口的问题,胡晓义认为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是现金流,也就是现在资金是否平衡;另一方面是对远期的预判,也就是养老金未来的支付能力。

  根据会上发布的数据,2013年全国职工养老保险的总收入将近22500亿元,支出18400亿元,当期的结余为4000多亿。累计结余将近28000亿元,加上新农保、城居保3000亿元的资金结余,总量达到31000亿。

  “养老金收支缺口是指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养老资金收与支的差额,而测算养老基金的收和支需要很多假设条件,测算结果对假设条件也很敏感。”熊军表示,“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重,养老基金的收支压力将逐步加大,需要采取多种政策措施来实现养老基金的长期收支平衡。例如完善个人账户,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壮大国家养老储备基金等。

  胡晓义称,受到投资渠道的限制,基本养老金的收益情况确实不理想。现在正在研究把基本养老金的投资运营和保值增值纳入到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中。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熊军表示,目前基础养老金还是由地方政府发放,未来过渡到全国统筹后,将方便结余续转的同时,也增强其抗风险能力。

  在筹资渠道方面,这次将公益慈善组织也计入到个人账户。胡晓义表示,这是总结公益慈善组织对困难群体资助的试点经验,但是这部分资金来源是否能够免税,需要走哪些财务程序还没有具体的支持政策。(编辑 马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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