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儿奉母”的愚孝让谁继承?

28.10.2014  11:19

    新华社西宁10月27日专电 题:“埋儿奉母”的愚孝让谁继承?

    (新华社记者 庞书纬)

    近期,为弘扬孝道,安徽某地以“二十四孝”为题材制作了一批街头公益广告,这原本是件好事,然而其中郭巨“埋儿奉母”的故事却引发争议,不少市民和网友纷纷表示“瘆得慌”。

    “埋儿奉母”讲的是一个叫郭巨的人,因家贫担心无力赡养母亲,于是和妻子商议将亲生儿子埋掉。结果在挖坑时挖到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对此鲁迅先生曾在《二十四孝图》一文中,不无调侃地写道:“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

    从公益广告牌上“埋儿奉母”的故事,到不久前广东某地名噪一时的“女德班”,笔者不禁想要追问,如此“继承”,究竟是传承了传统文化,还是将传统文化窄化甚至歪曲,变成了刻板迂腐的说教?

    平心而论,在中国人口加速老龄化的当下,弘扬以孝道等为核心的传统文化,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然而对传统文化不加甄别一味“继承”的做法,恐怕就值得商榷了。何况“埋儿奉母”的愚孝做法,本身就与现代法治观念格格不入。

    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传统文化的精华不言而喻,理当继承。然而毋庸讳言,其中糟粕也显而易见。对于传统文化,我们应当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古为今用,并根据时代需求不断补充新的内涵。只有这样,传统文化才能日久弥新,才能如源头活水,为一代代中国人提供精神慰藉与道德指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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