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何春林:建立“U”型帮扶体系 助城市困难职工脱贫

24.01.2016  11:21

 

 

省政协委员何春林做客川网会客厅

   (川网集团省两会报道组记者 赵权军) 23日,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在成都开幕,四川进入2016年“两会”时间。

  23日15时许,省政协各界别委员分组提交提案,并进行分组别讨论。来自遂宁市和凉山州总工会的两名政协委员联名建议:建立“U” 型帮扶解困体系帮助城市困难职工脱贫。委员们建议,受产业转型升级等因素影响,企业裁员不可避免,我们必须面对城市困难群体需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矛盾。为城市困难群体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质保障,通过技能培训等方式,让他们再次就业或创业。

   生产要素“去产能” 需建立“U” 型帮扶解困体系

  经过30多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常态,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针。“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需‘去产能’,职工下岗失业或将成为本轮经济结构调整的必然。”省政协委员、遂宁市总工会副主席何春林说,经过了下岗失业潮后的职工将成为城市困难职工群体,建立“U” 型帮扶解困体系能让这些人在短暂失业后,经专业培训和教育,最终实现再就业或创业。

  “U” 型帮扶解困体系,是指将对城市困难职工群体的帮扶解困融入到国家扶贫攻坚大局统筹安排,利用国家现有的职工医保、生育保险、大病保险、以及城市低保等社会保障体系,为下岗职工提供最低的生活物质保障。综合实施“依法按程序协商裁员——失业后的社会保障要托底——同时跟进积极的再就业和创业政策措施促进其上岗”的“U”型帮扶解困体系。

   应对五类特殊困难群体进行针对性帮扶

  何春林解释,“U”型帮扶解困体系要有机对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妥善安排被裁员的职工群体。企业的裁员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与企业工会进行平等协商,要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补缴齐全部的社会保险欠费等,让职工没有顾虑地离开企业。

  “我们已有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基本上可以支撑起本次企业结构性改革。”何春林说。

  针对城市困难职工群体的解困脱困工作,何春林认为应对5类城市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帮扶。这5类人具体指有一定劳动能力;欠缴社会保险不能办退休、拿不到失业保险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病致困返困;已在城镇落户,但生活困难的农民工。“政府应对这5类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辅导服务,帮他们就业创业,最终实现脱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