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 12家日企被罚12亿元

20.08.2014  14:30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冷宏伟)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今(20)日发布消息称,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这是近几年国家发改委启动反垄断调查以来,开出的最大金额罚单。

国家发改委表示,经查实,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 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 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 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 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国家发改委表示,八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四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相关当事人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对此次汽车零部件价格垄断案的处罚,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电装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5056亿元;对只协商过一种产品的矢崎、古河和住友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 分别计2.4108亿元、3456万元和2.904亿元;对协商过两种以上产品的爱三、三菱电机和三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分别计 2976万元、4488万元和4072万元。

对轴承价格垄断案的处罚,国家发改委决定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不二越免除处罚;对第二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并提交涉及中国市场所有证据和销售数据的精工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1.7492亿元;对2006年9月退出亚洲研究会但继续参加中国出口市场会议的NTN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1916亿元;对提议专门针对中国市场召开出口市场会议的捷太格特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计1.0936亿元。

同时,国家发展改革委透露,涉案企业均提出了整改措施。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对本次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其他违法线索继续深入开展调查,确保公平执法,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