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通江县方山坪村“七大”机制加快推进精准扶贫

24.07.2014  10:23

(通讯员 李忠)通江县唱歌乡方山坪村抓住巴中市扶贫移民局开展连片扶贫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试点和“挂包帮”驻村帮扶机遇,在驻村干部的指导下,积极探索创新,建立“七大”机制,加快推进精准扶贫。

 

精准高效的识别机制。通过把识别权交给群众,让村民自己当“裁判员”,探索出宣传发动—入户摸底—确定规模—村民申请—群众评议—初步公示—听取意见—深度核查—民主评定—公示公告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十步工作法”。同时,引入志愿者第三方作为“监督员”,对贫困户识别进行全程监督指导,杜绝了暗箱操作, 确保了贫困人口识别的公开、公平、公正。

 

上下联动的领导机制。市制定全域扶贫规划,确定新的连片推进顺序为“先难后易,先边远、高山后干线、中心场镇”,确保贫困村优先纳入扶贫开发;县因村制宜、因人施策制定贫困村、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方案,充分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加快推进连片扶贫开发区项目建设;乡负责到村、到户项目的计划制定、实施监管、资金监管和质量监管,对贫困人口动态进行跟踪管理;村组为精准扶贫的实施主体,负责集中群众意愿,综合平衡,因地制宜,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规划,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村、到户扶贫项目建设,开展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形成市、县、乡、村组一层抓一层,既融合联动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精准扶贫领导机制。

 

阳光民主的决策机制。一是项目民选民定,层层召开市、县、乡、村两委、村组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会议,就精准扶贫方式、内容、规模、标准展开深入讨论,广泛征求贫困县、乡、村干部群众、贫困人口的意见建议,对扶贫方案、实施方式、建设步骤、监督管理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二是科学制定规划,县、乡、村对精准识别出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掌握、吃透基本情况,全域、连片、精准规划到村、到户扶贫方案,明确步骤、时间梯次推进项目实施;三是公开决策过程,将重大扶贫政策的决策过程、标准、程序和规范全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做到阳光决策。

 

多元一体的投入机制。建立“政府补一点、部门帮一点、群众投一点、社会捐一点”的扶贫资金多元投入机制,充分整合涉农部门项目资金,重点、集中投向和使用到贫困村、贫困户;突出群众主体作用发挥,广泛发动贫困村在外创业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回报家乡;搭建扶贫帮扶平台,畅通爱心企业、爱心人士与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的沟通联系渠道,开展“一对一”爱心帮扶;建立完善县、乡投融资平台,创新贫困户金融信贷产品,实现用少量政府扶贫专项财政资金作为杠杆,通过政策引、项目带、资金奖、利益让,撬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扶贫攻坚,多元一体解决扶贫投入不足问题。

 

问题导向的推进机制。按照“部门主管、乡镇监督、村级实施”原则,以“1+6”(“1”即村级组织建设,“6”即“六大扶贫工程”)为抓手,以精准破解制约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的瓶颈问题为导向,建立“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计其功、形成合力” 的项目推进机制,实现村容村貌得到改变、发展基础得到夯实、干部凝聚力得到增强。对贫困户扶贫突出“造血”功能培育,按照“服从规划、内容自选、规模自定、项目自建、自负盈亏、先建后补”原则,采用贷款贴息或资金借贷、奖补等方式对贫困户发展产业项目予以扶持,确保贫困户增收能力得到持续提高。

 

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村通过民主选举成立项目理事会、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小组、项目实施财务监督小组等组织机构,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机制。对政府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县、乡、村开设专户、建立专账,并落实专人进行管理,村民主理财小组承担所有到村资金的管理责任,全面负责资金的使用审核。对采用村民自建方式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村项目理事会是项目的实施主体,村委会是项目的责任主体,村项目质量监督小组负责项目质量监督,县扶贫局、乡镇人民政府分级负责项目技术指导、质量监管、进度督查、竣工验收等;采用招投标方式的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县扶贫移民局为责任主体,乡镇、村组负责协调项目建设协调等相关事宜,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进行监督。

 

科学实效的监督机制。村财务监督小组负责所有到村项目资金的使用审核和监督,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负责全部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县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实施指导、工作督查、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审计和财政部门负责对财政扶贫资金开展审计监督。同时,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实行严格的县、乡、村分级公开公示制度,在项目建设各阶段将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投资、补助标准、招标或比选结果、项目进展、资金支付、验收质量、项目决算等情况进行公布公示,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