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地建砖厂引杀身之祸 老汉睡梦中被合谋打死

02.07.2014  09:57

16名涉案者一审领刑2~15年

本年过六旬的杜老汉因在阮某的家族坟地上建砖厂,遭遇了杀身之祸。阮某和坟地一方多家联合出资两万元,雇了15人,用木棒、钢管将正在工棚内睡觉的杜老汉打死。近日,丽江市中院在永胜县法院审理了这起“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16名涉案人员在一审中被判决两年至15年不等的刑期,受害人家属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到庭诉讼。一审判决后,受害人家属不服,提出再诉申请。

事发 杜老汉工棚内死亡

此案发生在丽江市永胜县涛源镇新庄村,2013年6月29日,有人发现杜学德在自家的空心砖厂工棚内死亡,经永胜县公安局法医检验,杜学德系被他人用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分别抓获了袁某、李某等15人,周某于同年7月19日投案自首。

经调查,年过六旬的杜学德因开挖阮姓家族坟地建空心砖厂双方产生纠纷,后经调解,未能达成协议。2013年6月,杜学德又在坟山上修建厕所,再次引发了阮家的不满。随后,阮某等坟地一方多家联合商议,决定由每户出资2000元,由阮某找人打杜学德一顿。

同年6月28日阮某找到其在境外结识的袁某,出资两万元给其负责找人打杜学德,随后袁某以购买空心砖的名义向在杜学德场地上守钢筋的工人了解,得知杜晚上都要到场地上看守的信息,便邀约了俞某等6人,准备了木棒、钢管等作案工具,进入杜学德的工棚内,对正在睡觉的杜实施了殴打后逃离现场。

判决 赔偿家属24万元

在一审过程中,除了以上发生在永胜县涛源镇安坪村委会新庄村的“报复性伤害致死”案外,此案公诉机关还指控了多名被告人参与多起案件。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16名被告人应对故意伤害被害人杜学德致其死亡的行为后果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还应承担赔偿的民事赔偿责任,被害人杜学德之母陈凤英,之子杜永林、杜永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由16名被告人连带共同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的经济损失24万元。

被告人袁某、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14名被告分别被判两年至13年的有期徒刑。记者 王法(春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