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
2016年5月15日是我国第23个“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主题是“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
碘缺乏病是指由于自然环境碘缺乏造成机体碘营养不良所表现的一组疾病的总称。它包括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地方性亚临床型克汀病、胎儿流产、早产、死产、先天畸形等。
碘缺乏病病因清楚、防控有方、措施有效,是完全可以预防的疾病。由于该病是环境缺碘所致,因此补碘是防治碘缺乏病最有效的措施。由于自然环境缺碘是长期存在的,而人体对碘的储存能力有限,因此补碘应遵循长期、微量、日常和生活化的原则。人类每天离不开食盐,通过食用加碘盐补碘,符合上述原则。人类经过上百年的探索和实践证明,食盐加碘具有安全、有效、简单易行、价廉、能够长期坚持的优势,成为补碘的最佳途径。食用碘盐是国家防治碘缺乏病的根本策略。
碘缺乏严重危害人群身体健康,影响人口素质,是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1993年国务院召开中国2000年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动员会,1994年颁布实施《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除高碘地区外实施全民(因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人群除外)供应碘盐。《条例》的贯彻落实使我国严重的碘缺乏危害状况得到显著好转,到2010年,全国97.9%的县(市、区)实现了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为进一步巩固防治成果,2012年国家和四川省相继印发《全国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和《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持续消除碘缺乏危害的防治目标。
我省自然环境缺碘严重,历次调查均未发现高碘地区,曾是全国碘缺乏病重病区之一。长期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了“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持续消除碘缺乏病工作机制,卫生、盐业等部门密切配合,探索实践并持续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碘缺乏病防治工作。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的防治原则,及时开展了碘缺乏病调查、监测、评估、健康教育、科学研究等多项工作,评价防治效果并适时调整碘盐浓度,保障人群碘营养适宜,保护了人民健康,促进了全省经济发展。2015年对全省183个县(市、区)开展了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碘缺乏病终期评估,全省99.45%的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完成《四川省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的“95%以上的县(市、区)保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有效防止地方性克汀病新发病例,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保持适宜状态”碘缺乏病防治目标。
自然环境缺碘难以改变,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病防治策略要长期坚持,才能巩固防治成果,持续保持消除碘缺乏病。因此,我省碘缺乏病防治将继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补碘”原则,实施以食盐加碘为主的综合防治策略,并不断通过完善监测体系、强化健康教育、适时调整食盐加碘浓度,确保大众身体健康。
患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炎、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疾病等患者中的少数人,因治疗需要遵医嘱可不食用或少食用碘盐。按照《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的规定,因疾病不宜食用碘盐的,应当持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病情证明到指定零售点购买无碘食盐。四川省盐务管理局及各市(州)盐政市场稽查处指定的全省及成都市等各县(市、区)无碘食盐专销点可从盐政网 http://www.yanzheng.com/html/special/2016-01/wjdsyzxdgg/index.html 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