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创新 推进扶贫攻坚

17.12.2014  11:30

  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开始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农村扶贫开发。经过不懈努力,我国扶贫开发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农村居民的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贫困地区经济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中贫困人口减半目标,为全球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已经从以解决温饱为主要任务的阶段转入巩固温饱成果、加快脱贫致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发展能力、缩小发展差距的新阶段。 

2013年底,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下一步,要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总体要求,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期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努力实现扶贫工作更科学、更有效。 

一是实施精准扶贫战略。 精准扶贫既包括对象的精准、措施的精准,又包括成效的精准、监测的精准。把连片特困地区作为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制定特殊政策,采取特殊措施,瞄准瓶颈制约,解决突出问题,促进区域发展;逐村逐户摸清底数、逐村逐户采取帮扶措施、逐村派驻扶贫工作队、逐户落实脱贫责任人;做好机制改革创新,解决村级道路畅通、饮水安全、电力保障、危房改造和贫困村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育、文化和卫生计划生育等公共服务水平,以及发展特色产业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等十项重点工作。 

二是采取特惠政策措施。 在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三农”等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做“政策加法”,各项扶持政策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国家大型项目、重点工程、新兴产业优先向贫困地区安排,生态补偿等试点在贫困地区先行先试。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实施“雨露计划”,提供生活补贴或贴息贷款,通过2—3年的职业教育培训,掌握一门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既促进脱贫致富,又为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提供合格劳动者,帮助贫困户“拔穷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增收致富产业实施特惠金融政策,提供额度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的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的扶贫小额信贷。县级开展贫困户信用评级,建立风险基金,开展扶贫小额信贷保险,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帮助贫困户“换穷业”。对居住在不具备基本生存发展条件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新型城镇化和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给予特殊支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帮助贫困户“挪穷窝”。 

三是推进扶贫改革创新。 要把扶贫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创新工作机制和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政府主导和市场主体相结合。重点抓好贫困县考核、精准扶贫、干部驻村帮扶、扶贫资金管理、金融服务、社会参与等6项机制创新。改革贫困县考核机制,用好“指挥棒”;建立贫困县约束机制,念好“紧箍咒”;完善贫困县退出机制,打好“攻坚战”。明确划分中央与地方扶贫事权,扩大地方整合资源的权力,扶贫项目审批权限原则上下放到县,强化地方资金监管责任,健全公告公示制度,积极探索第三方监督、扶贫对象参与管理等做法。把扶贫攻坚规划与新农村建设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统筹起来,实现多规融合,形成发展合力。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发展电子商务、光伏扶贫、旅游扶贫、碳汇扶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探索扶贫开发新业态。 

四是广泛动员社会参与。 要抓紧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建立社会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投资兴业、志愿服务、扶贫捐赠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国家已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这对更广泛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将起到有力的推进作用。 

(作者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来源: 《紫光阁》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