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江县坚持“四个优先”大力实施扶贫攻坚

09.03.2015  10:39

  (1)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连片扶贫区域。将涉农项目资金按照整合资金、捆绑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合力攻坚的原则向连片区域倾斜,每年推进1—2个连片扶贫开发区建设。(2)基础设施优先建设贫困村。将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等项目资金向贫困村倾斜,着力改善制约贫困村发展的软硬环境。(3)项目整合优先支持贫困户。对建卡贫困户因户施策,除财政扶贫专项资金解决的危旧房改造、产业发展等扶贫项目外,民政、农业、住建等部门整合项目,同时通过“巴山新居贷”、“特色产业贷”等金融扶持手段,解决贫困户发展资金短缺问题。(4)政府奖补优先考虑涉农企业。积极培育新型现代农业经营主体,推行“公司+基地+农户”、“专合组织+农户”、家庭农场、大户等发展模式,注重经营主体与农户特别是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对贫困户发展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给予20万元财政专项奖补。

  2015年,该县将对连片区域8个乡镇、42个村安排财政扶贫资金3367万元,整合扶贫项目资金1.49亿元,促进和带动业主、农户、金融及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发展资金2.72亿元,确保实现减贫20000人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