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协调发展——“五大发展理念”解读之二
22.12.2015 16:17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行稳致远
协调与失衡相对立。历史上,失衡的发展、失衡的体制使一些国家落入“陷阱”、陷入灾难。协调发展理念,是认识把握协调发展规律提出来的,是总结中外经济社会发展经验教训提出来的,是正视我国发展存在的不平衡问题提出来的,目的在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行稳致远。
协调发展吸取世界发展经验教训,是避免落入“中等收入陷阱”的有效之举。发展是一个整体、一个系统,需要各方面、各环节、各因素协调联动。需求无限性与供给有限性的矛盾、此消彼长或此强彼弱的矛盾、发展慢与发展快的矛盾长期存在。消弭这些矛盾,既要推进发展,又要搞好协调,实现统筹兼顾、综合平衡。这个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求发展、谋发展,但发展从来不可能一蹴而就,发展进程从来不会一帆风顺,总要遇到这样那样的麻烦和陷阱,最棘手的是“中等收入陷阱”。二战结束不久,许多国家和地区进入中等收入发展阶段,协调好的国家和地区跨过了“中等收入陷阱”,协调不好的国家则落入了“中等收入陷阱”,难以进入高收入发展阶段。拉美一些国家已在“中等收入陷阱”里受困挣扎长达数十年。它们除了经济发展停滞不前,还饱受就业困难、贫富分化、社会动荡、腐败多发、贫民窟乱象、公共服务短缺等的困扰。因此,发展均衡与否、协调与否,成为衡量世界各国能否可持续发展的一把尺子、一道杠杠。习近平同志指出,“对中国而言,‘中等收入陷阱’过是肯定要过去的”。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坚持协调发展,是我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一大法宝。有了它,就能补短板、强整体、破制约,增强发展的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促进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协同配合、均衡一体发展,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铺路架桥。
协调发展增强发展整体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举。办成一件事,需要协调;推进一项事业,需要协调;成就一番伟业,更需要协调。协调是成事成功的一大规律、一把“金钥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的一大核心理念。当前和今后五年,我们的中心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小康,重在“全面”,难在“全面”。这个“全面”,既要城市繁荣,也不让农村凋敝;既要东部率先,也要西部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既要物质丰裕,也要精神丰富;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现在,一些地方存在的只要城市这一头而丢了农村那一头、只有经济增长而无生态改善、只鼓了钱袋子而空了脑瓜子等现象,都不符合全面小康要求,也不是人们理想的幸福生活图景。要“全面”,就得协调。“全面”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协调出来的。协调就得统筹兼顾、注重平衡、保持均势,把分散的部分系统化,把发散的局部功能整体化,把薄弱区域、薄弱领域、薄弱环节补起来,形成平衡发展结构,增强发展后劲。只有牢固树立协调发展理念,坚持协调发展,才能解决我国发展中存在的区域、城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不协调问题,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绿色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提升国家软实力,不断增强发展的整体效能,进而全面建成让人民满意的小康社会。
协调发展彰显发展规律性,是提高把握发展规律能力的科学之举。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各种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的因素和领域构成的“有机体”,“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这样就有无数互相交错的力量,有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而由此就产生出一个总的结果,即历史事变”。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有机整体论、交互作用论、合力论等,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科学认识。习近平同志指出,“发展必须是遵循经济规律的科学发展,必须是遵循自然规律的可持续发展,必须是遵循社会规律的包容性发展”,必须“着力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强调要遵循经济规律、自然规律、社会规律,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提高发展的协调性和平衡性。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深化和具体化,是促进当代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创新理论,是当代中国切实管用的协调发展观。我们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协调发展的重要论述,“向中央基准看齐”,提高认识发展规律和协调发展规律的能力,提高按协调发展规律办事、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水平。
促进区域、领域、两个文明平衡发展
协调与整体关系密切。协调的范围是整体,协调的方式是发挥整体效能,协调的目的是增强发展的整体性。作为发展理念,协调有其明确内涵和要求,主要是着力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整体功能最大化。
协调发展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一场深刻变革,要求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做到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这是坚持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做好经济社会工作的重要原则。
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发展。协调要求区域平衡,实现区域整体平衡发展。我国国土辽阔,不同地区之间自然条件不同、资源禀赋各异、历史基础有别,因而长期存在较大发展差距。这就需要统筹东中西、协调南北方,继续实施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东部率先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加快构建要素有序自由流动、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务均等、资源环境可承受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由于长期存在城乡二元结构,我国城乡差距较大,有的地方“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有的地方市民满意、农民失意。这就需要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合理配置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区域、城乡协调发展了,我国发展就有了崭新的空间布局、合理的利益格局,就会获得广阔发展空间和充足发展后劲。
坚持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同步发展、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融合发展。协调要求各领域整体平衡,着力推动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等领域的整体平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相形之下,社会建设比较滞后,出现“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在经济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集中精力把经济搞上去是必要的,但在经济总量做大以后则要注意经济和社会之间的平衡,否则就会出现“中等收入陷阱”“阿喀琉斯之踵”等病灶,引发一系列社会矛盾。这就要求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投入更多的精力和资源做好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和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工作,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同时必须看到,维护发展成果需要强大的国防能力、稳定的发展环境。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是唇齿相依的两个方面。现阶段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能延缓和抑制国防建设。特别是当今世界还很不安宁,没有强大的国防,就不可能顺利进行经济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和维护人民利益也就成为一句空话。这就要求把国防建设深深根植于国家经济社会母体,加快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既使国防建设从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使经济建设、社会建设从国防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
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并重。协调要求“身”“心”系统平衡,大力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坚持两个文明并重。对于两个文明协调发展,邓小平同志早就提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但实际上物质文明这一手抓得比较硬、精神文明这一手抓得比较软的现象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地方把GDP增长作为硬指标,把丰富人们精神世界作为软约束,在发展中只注重提升经济实力,忽视思想文化建设和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这就需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两轮驱动、双翼共振,促进“硬实力”和“软实力”一起增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加快文化改革发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历史一再证明,人民有信仰,民族才有希望,国家才有力量。当前,必须坚持用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引导人们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更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22.12.2015 16:17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近日,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中央政治局同志向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述职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