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有力惩腐 科学有效预防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省委日前正式印发《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在全面系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从总体要求、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加强领导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大措施。
《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中央《工作规划》部署任务,紧紧围绕省委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目标,始终贯穿省委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硬,结合四川实际,提出新举措、明确新目标,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今后五年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实施办法》强调要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要强化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永葆政治本色。要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坚决有力惩治腐败,既坚持 “老虎”、“苍蝇”一起打,又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把改革创新精神贯穿始终,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开展系统化防治腐败,构建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机制。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健全社会评价机制。
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把《实施办法》的任务要求和刚性约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具有四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推进“两个跨越”,奋力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