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取得言词证据
29.10.2014 13:12
本文来源: News.Sina.com.Cn
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记者 张雨)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人民检察院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时表示,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承担着批准逮捕、提起公诉以及对立案、侦查、刑事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等重要职责。近年来,最高检严格规范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认真总结发生冤错案件的教训,制定实施切实履行检察职能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等意见,正确把握捕诉标准、加大监督力度,既依法打击犯罪,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不错不漏。
曹建明表示,为严把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最高检制定审查逮捕、起诉和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不起诉。
曹建明说,检察机关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坚持全面调取、综合判断各类证据,坚决排除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取得的言词证据。2013年以来,因排除非法证据决定不批捕750人、不起诉257人。建立完善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制度,对于命案等重大案件审查逮捕和延长羁押期限的,必须当面讯问犯罪嫌疑人。
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针对律师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问题,制定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意见,细化保障律师权益的法律规定,指定专门部门接待律师,安排专门场所方便律师阅卷、复制卷宗材料。对阻碍律师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控告申诉,及时审查和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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