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地震预警民间机构可否组织演练

21.08.2015  09:55

  民间机构可否组织演练?不提前告知能演练吗?社会力量开展演练如何确保安全?

  近日,我省一家民间机构主导的“不提前告知的地震预警测试演习”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网友们纷纷质疑、争论:民间机构可否组织演练?不提前告知也能开展演练吗?对应急演练的组织、开展,政府该不该规范?带着这些疑问,8月19日至20日,记者进行了采访。

  □本报记者 钟振宇

   一问

   民间机构可否组织演练?

  针对这次民间演练,网友“我家有只闹萌萌”问:“哪个部门批准的?”有网友质疑,民间机构是否可以组织应急演练?

  国家应急办2009年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明确,应急演练组织者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并对应急演练的组织、准备、实施、评估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省政府应急办副主任骆西宁说,防灾减灾需要全社会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都应该开展应急演练。

  业内人士指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是个技术层面的指导性文件,缺乏强制效力,而现行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更多是对政府责任进行了明晰,还缺少专门的法律规章对民间演练进行规范和约束。

  有网友问,我们知道一般情况下,演练应在相关预案确定的应急领导机构或指挥机构领导下组织开展。那么,民间机构组织的演练,应急领导机构、指挥机构该是谁呢?“地方政府和地方人大有必要出台系列化的应急工作规范和应急工作标准。”长期关注四川防灾演练的教育部应急管理咨询专家组副组长李从东建议。骆西宁表示,《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自2012年起实施,现行的一些规范已不适应新的形势,目前已有对该《办法》进行修订的初步想法。

  四川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灾后重建与管理学院执行院长顾林生认为,其实可以从强化应急演练组织者责任的角度,对接现有法律,对演习不当导致事故的,提请民事赔偿或启动刑事追责。

   二问

   无提前告知演练能否搞?

  网友“熊猫-先生”认为,不通知的演练演习才能达到真实效果,反而通知了,大家知道是演习,是假的,就不会做出相应反应。

  但网友雷特罗夫斯基表示反对:火灾事故未通知演习和地震这种重大自然灾害能相提并论吗?如果有精神过于紧张的经历了“5·12”的从楼上跳下来咋办?或者有人因为害怕紧张导致生产事故、交通事故咋办?

  采访中,省公安消防总队、省地震局等应急管理人员表示,不设脚本和不提前告知的演练属于检验性演练,重在验证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是未来探索的方式。

  记者了解到,不提前告知的演练目前在我省很少开展,地处偏远山村的乐山市沐川县火谷明德小学是基层少有的“吃螃蟹”者。“去年通过不告知的地震应急演练,发现了以前应急预案的缺陷。”火谷明德小学校长郑碧有告诉记者,应急演练“不提前告知”,不等于不做应急预案,也不等于只有一两个人掌握应急预案,而只是对于部分参演者不提前告知。“恰恰相反。相对提前告知的应急演练,由于不告知演练涉及的不可控因素更多,对演练的组织、准备、预案、安保、实施的要求更高。”沐川县应急办负责人陈卫说。“无提前告知演练能否搞,最终应视具体情况而定。”骆西宁说,《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指出,对可能影响公众生活、易于引起公众误解和恐慌的应急演练,应提前向社会发布公告,告示演练内容、时间、地点和组织单位,并做好应对方案,避免造成负面影响。“无论此类演习的组织者是谁,前提都应该是安全、可控、有序。”一位专家表示,对于涉及不特定群体、涉及广大普通群众的不告知演习,建议社会力量不参与,演习中一旦出现不良反应,他们是没有能力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