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各部门支持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谱写美丽芦山新篇章

16.04.2015  10:58

    新华社北京4月15日电 题:科学统筹,谱写美丽芦山新篇章——中央各部门支持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综述

    新华社记者黄小希、王希

    四川芦山县龙门乡白伙新村聚居点新建的村民住房(4月8日摄)。 2013年四川雅安芦山“4·20”地震发生后,雅安市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灾后重建,芦山县龙门乡青龙场白伙聚居点按照“小组团、院落式、田园化”的建设理念,坚持农旅结合、产村相融的重建思路建成新村居民点。 新华社记者 李明放 摄

    两年间,在强烈地震中遭受严重损失的芦山灾区,正经历一场重生。

    热火朝天的灾后恢复重建中,中央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科学统筹指导,及时制定出台配套措施,为谱写美丽芦山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树立科学重建理念 创新重建体制机制

    解决好灾区群众最关切、最实际的问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重建工作的首位;统筹安排恢复重建与生态文明建设、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在全面恢复灾区生产生活条件及基础设施等服务功能的同时,兼顾灾区长远发展……

    发展改革委在“指导、协调和帮助”上下功夫,集中精力搞好规划顶层设计。恢复重建的每一项工作和各个环节,始终贯穿以人为本、尊重自然、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要求。

    创新重建体制机制,是恢复重建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发展改革委结合芦山地震灾区实际,提出了政策措施创新、方法途径创新、跨区域合作创新、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创新和重建融资方式创新等五个方面的努力方向,着力构建富有效率的体制机制。

    为了实现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赢,发展改革委提出,立足芦山灾区实际,坚持灾后恢复重建与灾害治理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与正在实施的“十二五”规划和统筹城乡发展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促进灾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增强灾区自我发展能力,变输血为造血。

    一方面坚持发扬制度优势,给予灾区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另一方面,重建美好家园也离不开灾区干部群众发扬自立自救、艰苦奋斗的精神。发展改革委西部司农林生态处处长张志青介绍说:“在重建过程中,我们特别强调,一定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宣传引导,调动灾区群众战胜困难、互帮互助、共建家园的自觉性;通过民主决策,调动灾区群众参与规划设计、重建选址、工程施工等各个环节的积极性;通过政策支持,调动灾区群众建房兴业、创业就业、增收致富的主动性。

    做好救助保障工作 不让群众受冻挨饿

    芦山地震后,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灾害损失评估,为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提供重要依据。根据国务院决定,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粮食局对因灾困难群众实施临时生活救助,指导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认真制定受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政策。

    在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方面,财政部、民政部先后4次向四川省累计下拨中央冬春生活救助资金10.14亿元,加强过冬应急物资储备,通过保过冬住房、保御寒衣被、保冬春口粮、保卫生防疫等方式,确保受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民政部救灾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借鉴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有关经验和做法,民政部指导四川省研究制定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标准。政府对因灾造成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家可归的农户重建住房给予补助,根据受灾农户的经济状况和家庭人数实行分类分档补贴。

    财政部及时安排下达抢险应急综合补助15亿元。中央财政安排460亿元,其中灾后恢复重建基金310亿元,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亿元。由于资金数额巨大,财政部及灾区各级财政部门总结以往经验,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 打造安全牢固家园

    为统筹保障各项恢复重建任务在土地利用上的落实,并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部指导有关地方开展了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其中,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土地利用专项规划对灾区土地利用和国土综合整治进行了整体安排,优先安排安置住房、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农民生产与生活等必需的建设用地,合理调整基本农田布局,相对集中安排工矿用地,适度归并自然村,形成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的建设布局。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首次单独列入恢复重建规划编制范围。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与恢复重建、生态修复、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为灾后恢复重建和生态环境修复提供了地质安全保障。

    为了让灾区群众的家园更加安全、牢固,住房城乡建设部积极做好规划、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及农房建设等工作——

    截至2013年7月底,灾后恢复重建《城镇体系规划》《城乡住房规划》和70余项城镇、乡村规划编制任务顺利完成;

    印发《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推广应用减隔震技术的若干意见(暂行)》,明确了地震高烈度区和震后重建的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减隔震技术进行设计,鼓励重要建筑和高烈度区建筑应用,提倡一般建筑采用抗震性能化要求;

    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在2013年下达四川省危房改造资金中专项列支5亿元支持灾区危房改造,共改造危房6.6万户,指导四川省衔接好农村危房改造和芦山地震灾区恢复重建……

    户户安居有业,民生保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生态文明进步,同步奔康致富。蓝图编制成的梦想,正随着重建工作的稳步推进,一步步成为现实。(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