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地税成功运行首例“金三”重案审理

01.11.2016  12:38

    近日,江安县地税局经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流程,完成了对某投资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违法案件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并依法作出了审理意见。这是自2016年1月“金税三期”工程正式上线单轨运行以来,县局完成的首例“金税三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该案由县局稽查局向县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提出审理申请。县局重案委接到审理提请后,确定为其他案件类型,决定予以受理。在审理过程中,县局重案委以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为依据,以重案审理程序为导向,组织开展了书面审理和会议审理,并按照“金税三期”系统操作程序和逻辑审核为规矩,逐项逐条录入《受理通知书》《书面审理通知书》《审理意见书》等相关制式法律文书。从决定受理到作出审理意见,县局重案委严格遵守审理流程,认真落实环节控制,谨慎确认基础资料,成功完成了该案“金税三期”系统重案审理全部程序。

  县局稽查局根据县局重案委作出的《审理会议纪要》和《审理意见书》,制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纳税人,告知了相关事项。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