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地税局阳光执法“双随机” 税务检查不“任性”

04.01.2017  13:34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都市高新区地税局积极探索,按照“依法实施、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稳步推进”的原则,践行“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随机抽定”的双随机稽查工作模式,有力促进税法遵从和公平竞争。

  一是加强“三库”建设。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库,严格依法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等;对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全面清理,未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录入名录库,并且对名录库进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监管对象信息库,按照市场主体、重点行业等进行分类,建立重点税源企业和非重点税源企业信息库,做到将所有检查事项都纳入监管范围。

  二是加强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抽查规则进行随机抽查。根据《成都高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确定的随机抽查比例,进行立案检查。全年共对20%的全国、省、市重点税源企业和不超过3%的非重点税源企业进行了抽查,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又防止重复检查、执法扰民。

  三是加强联合抽查。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同一被查企业,与高新区国税局稽查局制定联合检查计划,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避免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是加强结果运用。及时按要求将检查工作情况录入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惩处并向社会公告,保证检查过程与结果的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