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高新区地税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09.03.2015  20:34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正式公布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成都高新区地方税务局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中央文明委授予创建单位的崇高荣誉。 长期以来,高新区地税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精神文明创建为抓手,以“构建一流基层地税”目标,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工作全过程,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服务,创建成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认可,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高新区地税局将把获得“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作为一个新的起点,用更高的标准,更高的效率,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继续坚持在高层次上的全面发展,在高起点上的快速发展,在高水平上的和谐发展,为促进“三个文明”建设,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