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地税局荣获省文明委“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表彰

20.12.2017  22:43

  近日,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第四届四川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一届四川省文明家庭的决定》(川文明委〔2017〕11号),富顺县地税局被表彰为“省级最佳文明单位”。

  自省级最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该局在市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崇法厚德、燊税富民”自贡地税核心价值观为导向,紧紧围绕大局,深入开展文明创建系列活动,做到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在全县树立起了示范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