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地税局坚持税收法治引领 切实扛起环境保护责任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近年来,遂宁市地税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绿色发展思路,坚持税收法治引领,切实履行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顶格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有力支持企业发展,为全市经济绿色发展、长足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法治引领,逗硬执行税收政策。市、县(区)两级均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环境保护责任体系。认真执行国家关于控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落实节能环境保护、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研究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税收政策措施。在组织收入过程中,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落实总局“四个坚决”,严守工作底线和红线,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导向和调控作用。
二是分析护航,真实反映政策效应。推动“政策落地,节能环保,企业受惠”,综合税政部门和基层税务所加强企业调研,建立相关企业税收优惠台账,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积极为企业加快发展提供和创造条件。认真做好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会计核算,健全税收优惠政策效应评估和执行情况反馈机制,真实反映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更好地反映地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体现促进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职能作用。
三是宣传带动,优化纳税服务举措。通过微信、QQ、办税服务厅公告,发放优惠政策资料,开办“纳税人学堂”,深入企业恳谈等多种途径,大力向纳税人宣传节能减排的各项优惠政策。明确和简化减免税审批、备案资料报送、办理流程,推行“一窗式”工作流程。及时跟踪和反馈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积极回应和解决企业反映的问题。
四是部门配合,创新开展改革试点。积极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环保税调研和组织企业进行纳税申报表试填,切实做好2018年环保税开征准备。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节能减排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与财政、经信、环保等部门的配合,联合开展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认定和复查工作,为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开辟绿色通道。全面深化以地控税以税节地工作,提升土地税收和国土资源治理能力,促进税收征管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环保排污费委托地税代征试点,最大限度遏制企业违反环保行为。
2017年1-7月,全市地税系统已累计为1948户纳税人落实减免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达988.61万元。其中:为21户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绿色食品加工业纳税人减免103万元,为1841户现代物流、公用事业、居民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纳税人减免736.61万元,为86户节能环保企业(其中小微企业30户、平台公司1户)落实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免14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