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地税局“四个支点”构建新型征管体系

03.03.2014  17:30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的发展目标,高县地税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力争以“四个支点”逐步构建起新型征管体系,不断适应经济税收新的发展形势,打好税收现代化这场“攻坚战”。
      一是建立集约化管理体系。树立集约化管理思路,打破属地界限,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等多种要素,整合各种有利资源,优化管理规程,重置业务流程,以税源专业化管理和大企业税收管理为抓手,组建专业化队伍,变“单兵作战”为“集体作战”。
      二是丰富纳税评估体系。制定纳税评估管理办法、建立纳税评估模型和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纳税评估人才库。实行谨慎评估原则,强化对评估结果的有效应用。
      三是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和方法贯穿于税收征管全过程。制定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和风险等级排序规则,着手建立风险分析指标体系与风险特征库,搭建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平台,从多个层面支持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
      四是完善信息管税体系。围绕金税三期工程,开展好业务优化、技术提升工作。强化对涉税信息尤其是“第三方信息”的使用,密切同工商、住建等部门的联系,搭建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标准体系,统一涉税信息的数据标准、口径,最大程度地将信息转化为税源。